发布时间: 2026年09月24日 来源: 体育局办公室
西藏自治区体育局关于做好中秋、国庆期间
登山户外活动安全工作的提示
广大登山、户外爱好者,有关单位:
中秋、国庆双节将至,我区迎来高海拔登山、徒步穿越等户外活动出行高峰,违规登山行为偶有发生。节日期间高原气象条件复杂多变,昼夜温差悬殊,大风、雨雪天气多发,高海拔区域缺氧、低温、迷路、雪崩、落石等安全风险叠加,户外安全防范形势严峻。为切实落实《体育总局登山中心 中国登山协会关于中秋、国庆期间进一步加强高海拔登山、徒步穿越等活动安全的提示》要求,规范我区登山户外活动秩序,保障广大登山户外爱好者生命财产安全,依据《国内登山管理办法》《西藏自治区登山条例》相关规定,现就登山户外活动安全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严守法规底线,合规开展登山活动
凡在我区行政区域内海拔5500米以上相对独立山峰区域开展攀登、攀岩、滑雪登山、滑翔等探险类登山活动,严格执行事前审批制度,登山团队须在活动开展30日前,向自治区体育行政主管部门提交登山申请,如实报备人员信息、登山线路、行动计划、安全保障措施等内容,严禁未经审批擅自开展高海拔登山探险活动,严禁私自变更登山路线、活动范围和活动时间。
开展登山活动须严格遵守《西藏自治区登山条例》“安全优先、救援有序、生态保护”的核心原则,团队须配备具备专业资质的领队、教练员和登山协作人员,全员具备适配高海拔环境的身体素质和专业登山技能,杜绝个人私自攀登、无资质团队组团登山、盲目跟风挑战高难度山峰等违规行为。对未经许可擅自开展登山活动、违规进山登山的主体,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二、强化属地管控,健全联防联控工作机制
山峰所在地各级体育行政部门、属地乡镇、景区管理、公安、应急、林业等相关单位要切实履行属地监管责任,健全完善登山活动联防联控、联动管控工作机制。紧盯中秋、国庆节假日关键节点,加大重点山峰、进山路口、重点路段、无人区域的巡查排查力度,常态化开展违规进山、私自登山、无证探险等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强化信息共享、线索互通、联合管控,对排查发现的违规登山团队及个人,第一时间开展劝阻、劝返、警示教育,坚决杜绝无证登山、违规进山、越界探险等风险行为。同时严格落实值班值守和信息报送制度,畅通应急联络渠道,一旦发生登山安全险情、违规涉险行为,迅速联动处置、高效协同救援,坚决守住登山安全底线。
三、强化风险预判,做好万全出行准备
广大户外爱好者要充分认清西藏高海拔登山的特殊性和风险性,摒弃侥幸心理,杜绝麻痹大意。出行前务必精准查询目的地气象、地形、路况、灾害预警等信息,避开大风、暴雪、降温、雷电等恶劣天气时段,合理规划登山行程,科学评估自身身体状态,患有心脑血管、呼吸系统疾病及高原适应能力较差人员,严禁参与高海拔登山、长线徒步穿越活动。
全程配齐防寒保暖、供氧设备、通讯导航、应急照明、医疗急救、防滑避险等专业装备,提前熟悉高原缺氧、失温、雪崩、落石、山洪等突发险情的处置方法,杜绝无装备、无经验、无预案“三无”户外出行。同时,务必购买足额户外意外伤害保险,全面筑牢安全保障防线。
四、规范户外行为,坚守安全文明底线
登山户外活动全程服从管理、规范有序,严格按照报备路线行进,不擅自脱离既定路线、不深入无人禁区、不冒险前往未开发区域。行进过程中保持团队协作,不单独行动、不擅自离队,随时关注队友身体状态,遇身体不适、天气突变、路况异常等情况,立即停止活动、果断回撤避险。
严格遵守生态保护相关规定,践行文明登山理念,妥善处置登山垃圾,将各类废旧物品、生活垃圾全部带出山区,严禁在山峰区域私自安放纪念物品、悬挂杂物,全力守护高原雪山生态环境。同时,自觉遵守林区、牧区、自然保护区等管控规定,杜绝违规用火、破坏植被、惊扰野生动物等行为。
五、落实主体责任,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所有登山团队、户外组织者必须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前制定完善的应急处置预案,明确分工、压实责任,全程紧盯活动安全,常态化开展风险自查自纠。活动期间保持通讯设备24小时畅通,实时关注天气变化和自身状态,一旦遭遇突发险情、人员受伤、迷路被困等情况,第一时间开展自救互救,并及时向属地应急、体育、文旅、公安等部门求助,切勿盲目等待、拖延救援时机。
广大户外爱好者务必牢记:未审批不登山、无保障不冒险、天气差不进山,始终将生命安全放在首位,敬畏自然、尊重规律、合规出行、安全返程。
预祝广大户外爱好者中秋、国庆假期平安顺遂、阖家安康!
附件:西藏自治区登山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