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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竞技体育管理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告

发布时间: 2024年09月05日 来源: 体育局办公室

                                         


  


  


  


  


  


  

西藏自治区竞技体育管理中心

  

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告

  


  


  


  


  


  


  

2024 8 30

  


  


  


  


  


  


  


  


  

目 录

  

第一部分 基本情况 2

  

一、部门(单位)职责 2

  

二、机构设置 2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2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3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3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4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4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4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5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6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7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8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9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1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3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5

  


  


  

1 —

  


  

第一部分 基本情况

  


  
  1. 部门(单位)职责

  

西藏自治区竞技体育管理中心隶属于西藏自治区体育局,主管全区竞技体育工作,以推动全区竞技体育事业发展为主责主业,单位主要职能包括:

  

1、开展竞技体育训练、竞赛、宣传工作;

  

2、开展优秀运动员、体育教练员以及竞技运动后备人才队伍建设;

  

3、开展竞技体育项目注册、竞技体育场地器材管理等工作。

  

二、机构设置

  

根据《关于自治区体育局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批复》(藏机编发201129号)文件内容,西藏自治区竞技体育管理中心内设机构8包括办公室、政工人事科、财务科、器材科、训练科、医务所、膳食科、彭山(双流)训练基地。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二、收入决算公开表

  

2—

  

三、支出决算公开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公开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公开表

  

以上报表见附件1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区竞技体育管理中心年初收入共计9909.9万元,其中上年结转资金1845.53万元,年末财政收回2022年结转资金129.15万元(藏财科教存〔202318号)、调减2023年预算指标753.54万元(藏财科教指〔202383号),年中下达存量资金22.19万元(藏财预存〔202369号),年中追加人员工资29.82万元(藏财科教指〔2023053号)、工龄补贴33.05万元(藏财科教指〔2023061号)、公益性岗位补贴1.4万元(藏财社指〔2023126号)、驻村生活补贴2.28万元(藏财预指〔2023014号)、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项目158万元(藏财科教指〔2023042号)和强基惠民项目1.5万元和第一书记

  

3—

  

安家费0.5万元(藏财科教指〔2023024号),2023年调整后的收入共计9275.6万元,支出9090.31万元,年末结转185.29万元。与2022年收入8812.93万元相比增加462.67万元,增幅5.25%,主要原因新增转正式运动员8;2022年支出6967.39万元相比增加2122.92万元,增幅30.47%,主要原因支付彭山基地设施设备购置费用1577.48万元和新增转正运动员8名的工资、社保款等。

  


  


  


  


  


  


  


  

(一收入总计主要构成

  

2023年度区竞技体育管理中心收入7537.02万元,2022度收入8432.61元相比收入总计减少895.59万元,减少10.62%主要原因是2022新增彭山基地设施设备购置专项经费1673.17万元,受疫情影响,2022年末此项目结转至2023年支出。2023年度支出9090.31元,2022支出6967.39

  

4—

  

元相比支出总计增加2122.92万元,增长30.47%主要原因支付彭山基地设施设备购置费用1577.48万元和新增转正运动员8名的工资、社保款等。

  

本年总收入9275.6元,包含年初结转和结余资金1738.58万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00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462.67万元,主要原因:一是彭山训练基地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后,进行办公设备、器材设备、场地材料等采购支出;二是基于2023年工资变动、福利增加,中心人员类基本支出提升。其中,中心基本支出预算资金为5918.93万元,占年度预算总额的63.81%;项目支出预算资金为3356.67万元,占年度预算总额的36.19%。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919.08万元,占年度预算总额的74.59%;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356.52万元,占年度预算总额的25.41%

  


  

(二支出总计主要构成

  

2023年,区竞体中心年度支出9090.31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860.8万元,占年度支出总额的75.47%;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229.51万元,占年度支出总额的24.53%。其中,基本支出预算资金支出为5918.93万元,占年度支出总额的65.11%;项目支出预算资金支出为3171.38万元,占年度支出总额的34.89%

  

2023年决算支出较2022年度决算支出增加2122.92万元,增长30.47%,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内稳步推进了2022年结转的彭山训练基地购置相关设备器材的项目资金。本年末结转和结余185.2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结转58.2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结转127.01万元。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7537.0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537.02万元,

  

100%(无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

  

6—

  

缴收入及其他收入)。

  

年度收入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运动项目管理4.98元,占本年收入0.07%;体育竞赛5014.79元,占本年收入66.54%;体育训练480.7元,占本年收入6.38%;体育场馆162.29万元,占本年收入的2.15%;其他体育支出1.5万元,占本年收入的0.02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514.62,占本年收入的6.83%公益性岗位补贴8.66元,占本年收入0.11%;事业单位医疗267.66元,占本年收入的3.55%;住房公积金390.57元,占本年收入5.18%,用于体育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691.25元,占本年收入9.17%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9090.3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918.93万元,占

  

7—

  

65.11%;项目支出3171.38万元,占34.89%%。按支出科目,运动项目管理支出27.17万元,占支出的0.3%;体育竞赛支出5050.21万元,占支出的55.56%;体育训练支出441.82万元,占支出的4.86%;体育场馆支出158.59万元,占支出的1.74%;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514.62万元,占支出的5.67%;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67.66万元,占支出的2.94%;住房公积金支出390.57万元,占支出的4.3%;用于体育事业的公益金支出2229.51万元,占支出的24.5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总计9275.6万元,支出总计9090.31万元,

  

2022年度相比,收入增加462.67万元,增长5.25%;支出增8—

  

2122.92万元,增长30.47%。主要原因:一是彭山训练基地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后,进行办公设备、器材设备、场地材料等采购支出;二是基于2023年工资变动、福利增加,中心人员类基本支出提升。

  

2 023年年末,财政拨款结转结余185.29万元,主要是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项目(“大心肺”计划)结转资金118.44万元(原因:预算下达时间为202310月)、运动员伙食经费结转41.73万元(原因:当年尚未支付11-12月份运动员伙食)、党建经费结转10.25万元;结转结余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1553.29万元,下降89.4%,主要原因是2023年成立专班稳步推进彭山训练基地设备采购工作事宜,推进执行进度。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860.8万元,占本年9—

  

支出合计的75.47%,其中基本支出5918.93万元、项目支出941.87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860.8万元,其中体育竞赛支出5050.2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额的73.61%;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514.6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额的7.5%;住房公积金支出390.5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额的5.69%.

  

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体育(款)

  

年初预算收入为5737.56万元,支出决算为5679.2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9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运动员伙食经费结转41.73万元(原因:当年尚未支付11-12月份运动员伙食)、二是党建经费结转10.25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收入为523.28万元,支出决算为523.2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514.62万元、公益性岗位补贴8.66万元。

  

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项)、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年初预算收入为658.23万元,支出决算为658.23万元,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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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事业单位医疗267.66万元、住房公积金390.57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918.9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385.35万元,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中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463.18万元,主要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中的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培训费、专用材料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中的房屋建筑物构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基础设施建设、大型修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物资储备、公务用车购置、其他交通工具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229.51万元,占

  

11—

  

本年支出合计的24.53%。与2022年度相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468.56万元,增长26.61%,主要原因是2022年受疫情影响,致使彭山训练基地设备采购项目滞缓,未能推进。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229.51万元,全部为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类)2229.51万元,占100%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356.52万元,支出决算为2229.5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61%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我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9.87万元,支出决算为39.8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2022年度相比,“三公”经费支出增加18.81万元,增长89.32%主要原因:20228-12月受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影响,中心办公处于封控阶段,车辆出行次数减少;二是2023年根据驻村工作安排,我中心在定日县设立两个驻村点,均安排第一书记岗位,基层办实事频数增加。

  

(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

  

12—

  

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39.87万元,占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

  

具体情况如下:

  

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39.87万元(包括缴纳8个车辆保险),支出39.87万元年末财政收回0元,无车辆购置经费支出。

  

2023年度中心公务用车车辆编制数为10辆,实有车辆8辆,无超标情况

  

2、公务接待费。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数为0。区竞技体育管理中心2023年度无接待任务发生。

  

3、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数为0,支出决算数为0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西藏自治区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办法》(藏财预字〔2017142号)、《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934号)《财政部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财预〔202010号)、《西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做好2021年度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的通知》(藏财绩〔202121号)等文件要求,我中心高度重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严格落实局领导在体育系统内部预算编制布置会及预算执行进度等会议

  

13—

  

上多次强调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要求,扎实开展财政绩效管理工作,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实用效益。

  

财务科根据绩效评价要求,结合项目特点,按季度向中心领导汇报各科室项目进展情况,领导及时督促项目进度缓慢自查工作协作各科室按照区财政厅等部门相关要求和项目绩效目标加快项目执行进度使各项绩效工作稳步推进。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预算部门、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反映重点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区竞技体育管理中心在部门决算中反映转训费、营养品费用、服装费、运动员社会保障缴费补缴等27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包括项目绩效自评表和项目绩效自评报告)。其中,根据项目执行规范化要求,我中心对营养品项目进行重点自评:

  

营养品项目绩效自评表:

  

项目绩效自评报告: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全年预算数为148.92万元,执行数为148.9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此项目为延续性项目,是运动员进行正常训练及比赛的基本营养保障。国家队、其他省市都有计划通过常态化保障运动员的不同阶段的运动营养需求,帮助运动员提高成绩,保持状态,以此提高运动员的竞技水平,提升运动成绩。西藏自治区竞技体育管理中心依据《西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自治

  

区运动员营养费事宜的函》(藏财教函〔2018103)中关于

  

14—

  

正式运动员按30//天和试训运动员20//的相关内容,申请并执行此项经费。

  

通过申请执行此项经费,一是通过做好营养品保障相关工作,确保运动员在大强度训练中能量得到合理补给;二是为运动员提高训练成绩做好运动员营养保障工作,充分保障竞技体育运动员在大负荷训练后的身体营养补充,从而提高运动员训练及比赛成绩,促进我区竞技体育长足发展。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区竞技体育管理中心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732.1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728.92万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23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732.1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1231日,区竞技体育管理中心有车辆8辆,都是用于单位职工办公车辆。单位价值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1台(套); 单位价值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无。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各类财政拨款。

  

15—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取得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根据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同级财政拨款结余资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缴纳企业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或经营结余中提取各类结余的情况。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

  

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不包括事业单位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

  

16—

  

余)。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

  

经费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

  

17—

  

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

  

(注支出功能分类的名词解释,各部门(单位)根据实际支出情况填列,可参阅财政部印发的《2023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

  


  


  


  


  


  


  


  


  


  


  


  


  


  


  


  


  

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