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4年02月04日 来源: 体育局办公室
目 录
第一部分 区竞技体育管理中心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区竞技体育管理中心2024年部门预算明细表
第三部分 区竞技体育管理中心2024年部门预算数据分析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体情况(按功能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总体情况(按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总体情况
九、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区竞技体育管理中心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能
西藏自治区竞技体育管理中心隶属于西藏自治区体育局,负责田径、射箭、摔跤等单项运动队的管理和训练竞赛工作;负责推动全区竞技体育事业发展;负责自治区体育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主要职能包括:体育训练、参赛、竞赛,优秀运动员、体育教练员以及竞技运动后备人才的队伍建设,竞技体育项目的注册,竞技场地器材的管理,竞技体育运动理论的研究等。
目前我中心有八个运动项目,分别是:中长跑队、竞走队、标枪队、拳击队、射箭队、男子自由式摔跤队、女子自由式摔跤队、古典式摔跤队。各运动队长期在外训练、长期代表西藏队参加各项比赛,任务繁重,为保障年度竞技体育事业的平稳发展,财政资金支出的主要业务用途为:1.正式运动员、试训运动员、集训运动员、教练员、领队、队医等按照年度比赛赛事计划进行参加各级各类比赛,期间发生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场馆费、水费等比赛支出;2.正式运动员、试训运动员、集训运动员、教练员、领队、队医等训练伙食补助、训练服装费、体能营养品费及运动员在参加各类比赛、训练期间发生不可预测伤病产生的康复费等支出。
二、部门机构设置
根据藏机编发〔2011〕29号文件批复,西藏自治区竞技体育管理中心规则为正县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内设8个正科级机构,即办公室、政工人事科、财务科、器材科、训练科、医务所、伙食科、双流训练基地。事业编制数为233名,县级领导职数5名。目前我单位实有人数218人(其中县级领导5人,正科领导职数12名,副科领导14名),退休人员65人。
第二部分
区竞技体育管理中心2024年部门预算明细表
(表格详见附件2)
第三部分
区竞技体育管理中心2024年部门预算数据分析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24年收支总预算8275.88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和其他支出。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
2024年收入预算总量8275.88万元,同比减少1634.02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项目资金减少。其中:上年结转185.29万元,占2.24%;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442.59万元,占89.93%;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648万元,占7.83%。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
2024年支出预算总量8275.88万元,同比减少1634.02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项目资金减少。其中:基本支出6349.22万元,占76.72%;项目支出 1926.66万元,占23.28%。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
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8275.88万元,同比减少1634.02万元,主要原因上年结转项目资金减少。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收入7442.59万元、政府性基金 648.00万元、上年结转 185.29万元;支出包括: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6061.8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68.0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17.9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53.02万元、其他支出775.02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体情况(按功能分类科目)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7500.86万元,上年比2023年执行数减少30.26万元,主要原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资金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7500.8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6061.86万元,占80.8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68.04万元,占8.91%;卫生健康支出317.94万元,占4.23%;住房保障支出453.02万元,占6.04%。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对本部门(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增减变化进行说明。
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体育(款)运动项目管理(项)预算数为57.22 万元,比2023 年执行数增加30.05万元,增加110.60%。主要是驻村生活补贴、子女探亲交通费、干部职工体检费列支在本科目。
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体育(款)体育竞赛(项)预算数为5889.82万元,比2023年执行数增加839.61万元,增加16.63%。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项目资金列支在本科目。
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体育(款)体育训练(项)预算数为108.12万元,比2023年执行数减少333.7万元,下降75.53%。主要是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列支在本科目的资金减少。
4.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体育(款)体育场馆(项)预算数3.7万元,比2023年执行数减少154.89万元,下降97.67%。主要是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列支在本科目的资金减少。
5.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体育(款)其他体育支出(项)预算数为3.00万元,比2023年执行数减少1.5万元,下降 33.33%。主要是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列支在本科目的资金减少。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预算数为34.33万元,比2023年执行数增加34.33万元,增加100%。主要是本年度有拟退休人员需要交纳职业年金。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预算数为623.39万元,比2023年执行数增加 108.77万元,增加21.14%。主要是干部职工工资基数变动,缴费支出数也相应增加。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公益岗位补贴(项)预算数为10.32万元,比2023年执行数增加1.66万元,增加19.17%。主要是社平工资增加,缴费支出数也相应增加。
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预算数为317.94万元,比2023年执行数增加50.28万元,下降18.79%。主要是干部职工工资基数变动,缴费支出数也相应增加。
1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预算数为453.02万元,比2023 年执行数增加62.44万元,增加15.99%。主要是干部职工工资基数变动,缴费支出数也相应增加。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总体情况(按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6349.2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5711.67万元,主要包括:工资性支出(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险缴费(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其他工资福利支出(个人取暖费、独生子女费、煤油补贴、加班补助、休假探亲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职业年金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637.55万元,主要包括(以下内容根据部门具体情况进行填列):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公务通讯补贴、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电梯运行维护费、食堂补助、邮寄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工会经费、车辆保险。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
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33.9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车运行费 33.96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三公”经费预算与2023年相比,基本持平。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总体情况
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775.02万元,比2023年执行数减少1454.49万元,主要原因:以前年度结转资金支付完成,上年结转的项目资金减少。
九、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
我单位2024年无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安排。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使用情况说明。
2024年我单位安排机关运行经费144.22万元,主要拉萨健身竞赛训练场和彭山训练基地的日常维护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4年我单位的项目均属于运转类经费,未安排政府采购。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月底,本部门及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8 辆,其中,其他用车8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公务用途的车辆。我单位无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1台(套)。
(四)2024年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4年实现财政支出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实行绩效目标管理 26 个,资金8090.59 万元,其中:中央转移支付资金100万元,地方资金 7990.59万元。重点项目(见名词解释)实行绩效目标管理3个,分别是(项目名称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项目,资金100万元;项目名称表彰奖励经费,资金 365.11万元;项目名称运动队保障经费,资金 548万元),占年初项目支出预算总额的12.52%。
(五)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及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扶贫资金。
(六)政府债务情况。
我单位无政府债务。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对部门和单位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进行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资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五、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六、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重点项目:重点项目: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重大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的项目,覆盖面广、影响力大、社会关注度高、实施期长的项目,或与本部门职能职责密切相关的项目或预算安排支出相对较大的项目(具体重点项目由各部门结合实际自行确定)。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是指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
十一、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