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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户外运动产业发展 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 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3年08月11日 来源: 体育局办公室

     各地(市)体育行政部门、发改委、教育局、民委、人社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文化局、卫健委、旅发局、林草局:

    现将《西藏自治区户外运动产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区体育局         区发展改革委           区教育厅           

    区民委           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区住房城乡建设厅     

  区交通运输厅     区农业农村厅           区文化厅

  区卫生健康委     区旅游发展厅           区林草局

                                 

                                         2023年811

西藏自治区户外运动产业发展

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全国户外运动大区建设的决策部署,立足我区得天独厚的户外运动资源,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户外运动需求和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加快促进体育消费,根据国家体育总局等八部门印发的《户外运动产业发展规划(2022—2025年)》《西藏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西藏户外运动产业现状和发展形势

   “十三五”时期以来,我区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为重要目标,转型发展登山运动为重点任务,大力推进大众登山、登山环保、登山救援、登山等工作,登山运动展现新作为。科学发展户外运动、着力培育品牌赛事活动、努力构建健身休闲赛事体系,基本形成“水陆空”全覆盖的户外运动产品供给体系,户外运动产业迈出新步伐。

当前,我区户外运动产业尚处于发展初期,规模不大、布局不优、供给不足、人才紧缺,品牌影响力不足,户外运动消费潜力尚未充分激活等问题仍然突出,全国户外运动大区建设需要加强。“十四五”时期,我区将立足得天独厚的户外运动资源和人民群众对增进健康、亲近自然的多元需求,推动我区户外运动产业实现高质量发展。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及中央第七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体育的重要论述、关于西藏工作的重要指示和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贯彻落实国家体育总局《关于恢复和扩大体育消费的工作方案》等文件精神;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决策部署,锚定“四件大事”“四个确保”,聚力“四个创建”“四个走在前列”,围绕“全国户外运动大区建设”战略发展目标,突出“圣地西藏、户外天堂”主题,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依托我区丰富的户外运动资源,以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为奋斗目标,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动力,拓宽“两山”理念转化路径,激发户外运动消费潜力,打造经济社会新兴增长点。

基本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以人民为中心,扩大户外运动覆盖面,推动户外运动产业与相关产业深度融合,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元化的户外运动需求。

——坚持生态优先。贯彻“两山”理念增强生态环境保护与生态价值转化意识,在保护生态环境的基础上引导户外运动项目绿色开发,推动户外运动产业可持续发展。

——坚持市场主导。完善市场机制,吸引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积极培育多元市场主体。顺应消费升级趋势,增加高品质户外运动产品和服务供给,不断激发户外运动消费潜力。

——坚持安全发展。坚守安全底线,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加强户外运动赛事活动安全监管,落实各方责任,完善安全体系,为户外运动产业安全有序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主要目标

2025年,基本建立布局合理、功能完善、门类齐全的喜马拉雅户外运动产业体系。加强登山综合服务体系建设,发展高海拔登山服务业,培掌握多种户外运动专业技能的户外运动职业型人才培育群众参与的体验型和竞赛观赏型户外运动赛事活动,策划10条精品徒步线路、1—2条精品自驾骑行线路、3—5个精品漂流区域、3—5个精品滑翔伞区域。规划5—10个登山小镇、徒步小镇等自治区级户外运动示范。实现全区体育旅游总人数约占旅游总人数的5%、户外运动及相关产业规模达到50亿的目标。户外运动产业在体育领域锚定“四件大事”“四个确保”,聚力“四个创建”“四个走在前列”方面的作用进一步凸显。

     三主要任务

优化户外运动产业发展环境

    1.推动自然资源向户外运动开放。贯彻“两山”理念,围绕可利用的山峰、沟谷、森林、草原、河流、湖泊、空域等自然资源,在符合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相关法律法规、管控要求和项目准入制度的前提下,积极支持在部分有条件的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自然公园等自然保护地开展户外运动试点。

(二)优化户外运动产业发展布局

    2.促进户外运动产业布局协调发展。站在国家区域重大发展战略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区域协调发展战略高度,紧扣体育产业“金字塔型”发展架构(即:塔尖为高端化登山产业,塔身为“水陆空”一体化山地户外运动产业,塔基为健身休闲、体育竞技表演、体育文化传播、体育用品制造零售业、汽摩运动产业和体育彩票销售等其他体育产业),实施户外运动“12358”计划(即:打造以墨脱为代表的海拔1000米左右的亚热带户外运动区,以易贡为代表的海拔2000米左右的亚高原户外运动区,以派镇多雄拉为代表的海拔3000—4000米的高原山地户外运动区、5000米为代表的高海拔徒步和6000—8000米山峰攀登户外运动区),优化户外运动产业发展布局。

    3.加强户外运动设施规划。依托户外运动相关资源和发展条件,梳理户外运动场地设施,因地制宜、因势利导规划登山健身步道、徒步道、骑行道等线状道路和户外营地、航空飞行和航空旅游营地、汽车自驾运动营地、船艇码头、自行车驿站、徒步驿站等点状设施。强化政府要素保障能力,保障企业市场化运营灵活度。

(三)丰富户外运动产品供给

    4.巩固登山产业核心地位。巩固我区登山“国内一流、世界著名”重要地位,坚持依法登山、安全登山、环保登山、科学登山,建立喜马拉雅登山文化体系,做大、做优、做强登山产业。推动以珠穆朗玛峰、卓奥友峰、希夏邦马峰、宁金康沙峰、卓木拉日康峰为代表的海拔8000米、7000米级别山峰登山高端化、高质量发展,开展以启孜峰、洛堆峰、姜桑拉姆峰、唐拉昂曲峰、桑丹康桑峰为代表的海拔6000米级别山峰体验式登山、大众登山,打造登山产业链。

    5.培育喜马拉雅户外运动赛事活动体系。突出“圣地西藏、户外天堂”主题,培育喜马拉雅户外运动赛事活动体系,促进户外运动赛事活动、民族传统体育项目与旅游、文化等领域深度融合,加大对赛事组织运营管理、赛事宣传、资金等扶持力度,全力推进户外运动赛事活动科学高效发展。

   (1)积极培育国家级、国际级户外运动赛事活动。承办国家级、国际级户外运动赛事活动,持续举办跨喜马拉雅自行车极限赛、中国西藏登山大会、南迦巴瓦峰山地马拉松赛等具有一定影响力的户外运动赛事活动。

   (2)着力提升区域级户外运动赛事活动。支持各地(市)依托自身户外运动资源,组织开展高水平、高质量的户外运动赛事活动和户外运动主题节庆活动。鼓励符合条件的户外运动赛事活动申报国家体育产业示范项目。

   (3)协调策划跨区域级户外运动赛事活动。在唐蕃古道、茶马古道线路或区域策划户外运动赛事活动。立足建设面向南亚开放的重要通道,策划汽车拉力赛、攀岩友谊赛、漂流友谊赛等。

   (4)持续发展民族传统文化体育赛事活动。传承和弘扬民族传统文化体育,打造赛马、赛牛、响箭、押加、抱石头、打牛角、古朵等民族传统文化体育赛事活动,加大民族传统文化体育项目的挖掘、传承力度,丰富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焕发民族传统文化体育的新生机。

    6.策划户外运动精品线路或区域。结合我区户外运动资源分布以及交通路网布局,策划以徒步、自驾骑行、攀岩、漂流、滑翔伞为重点的户外运动精品线路或区域,并争取纳入国庆、春节假期体育旅游精品线路向国内外推介。

   (1)策划精品徒步线路。借鉴国内外知名徒步线路的发展模式和成功经验,立足喜马拉雅山脉、冈底斯山脉、念青唐古拉山脉、拉轨岗日山脉等山峰沟谷、河湖资源,策划珠穆朗玛峰、拉巴日峰、卓奥友峰、希夏邦马峰、朗巴拉山口、拉布吉康峰、卓木拉日康峰、冷布岗日峰、冈仁波齐峰、萨普、念青唐古拉中央峰、库拉岗日峰、雅拉香波峰、南迦巴瓦峰、嘎玛沟、吉隆沟、绒辖沟、陈塘沟、亚东沟、樟木沟、扎日沟、玉麦沟、勒布沟、墨脱沟、雅鲁藏布江大峡谷、波密云杉林、纳木措、巴松措等区域知名度高、影响力大的精品徒步线路,促进产品特色、服务品质、营销手段、运营技巧和品牌价值的全面提升。

   (2)策划精品自驾骑行线路。立足国道沿线昌都、林芝、拉萨、日喀则、山南、阿里、那曲的路网资源,策划川藏公路、滇藏公路、新藏公路、青藏公路等精品自驾骑行线路。

   (3)策划精品攀岩线路、抱石区域。结合拉萨、林芝周边拥有的优质自然岩壁,策划难度等级各异的精品攀岩线路、抱石区域。

   (4)策划精品水上运动体验区域。依托拉萨、林芝、昌都水资源丰富、海拔适中、交通便利、自然条件好的优势,突出“河流旅行”概念,在拉萨河、巴松措、易贡藏布、帕隆藏布、澜沧江等区域策划功能齐全、管理有效的精品水上运动体验区域,开展漂流、皮划艇、帆船等入门级的水上运动大众体验。

   (5)策划精品航空运动体验区域。立足山南羊卓雍措、拉萨夺底沟、林芝雅鲁藏布江大峡谷、林芝巴松措等气流相对稳定、海拔较低空域,探索发展滑翔伞、热气球等低空运动,策划精品航空运动体验区域。

    7.规划自治区级户外运动示范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及用途的前提下,规划户外运动特征鲜明、文化气息浓厚、生态环境良好、惠及人民健康、增加群众收入的户外运动示范。立足拉萨、日喀则的户外运动发展条件与基础,规划登山小镇。立足林芝、山南、阿里、那曲、昌都的户外运动发展特色与优势,规划徒步小镇。推进拉萨、林芝、山南、日喀则创建自治区级户外运动示范

    8.丰富露营产品供给。指导郊野山区提供露营营地服务,开展多种户外运动项目,在露营营地周边丰富登山、徒步、自驾骑行等户外运动设施及服务。支持在露营营地集聚区域配套规划露营服务中心、加油(充电)站、维修站、停车场、旅游公厕、观景平台等。

优化户外运动产业结构

    9.培育户外运动产业市场主体。培育本地具有自主品牌、创新能力和竞争实力的户外运动企业,引进区外知名户外运动相关企业,壮大户外运动产业。充分发挥各级各类涉及户外运动协会、俱乐部在营造氛围、组织活动、服务消费者等方面的作用。办好西藏体育众创空间,培育中小微户外运动企业,壮大户外运动市场主体。

    10.推动户外运动产业与其它产业融合发展推动户外运动产业与旅游产业融合发展,以登山、徒步、骑行、攀岩、漂流、滑翔伞等项目串联景区景点、度假区,发展户外运动为主的体育旅游产业。推动户外运动产业与文化产业融合发展,开展独具特色的户外运动电影、纪录片、摄影、书籍、动漫、收藏品等创作及展示展览活动,丰富户外运动文创产品,发展户外运动文化产业。推动户外运动产业与康养产业融合发展,宣传、普及体育健康知识和技能,积极提升高原体育的逆向康养功能和价值,推进西藏国民体质监测站点平台建设。推动户外运动产业与现代农牧产业融合发展,巩固拓展体育扶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拓宽乡村致富道路。

   (五)强化户外运动服务支持

    11.激发户外运动消费潜力。指导有条件的商业区开设户外运动文化特色街,从事户外运动装备租赁户外运动服装、书籍纪念品销售等经营活动,增加户外运动消费场景,打造更多户外运动消费新机制、新业态,进一步激发户外运动消费潜力。

    12.加强户外运动技能培训。鼓励各级各类涉及户外运动协会、俱乐部开展户外运动技能培训,推广社会体育指导员技能等级认定与户外项目领队资格认证,建立健全喜马拉雅户外运动向导资质体系。支持开发覆盖全年龄段的户外运动技能培训课程,利用各类媒体平台,创新户外运动技能普及推广手段,培育、扩大户外运动参与人群。

    13.推进户外运动产业人才培养创办西藏山地户外运动职业学院,培养掌握“水陆空”户外运动技能和经营管理等能力的人才。指导有条件的区内高校及各地(市)职业技术学校根据我区户外运动产业发展方向,开设相应专业,培养专业型和复合型户外运动经营管理人才。鼓励退役运动员从事户外运动产业工作。鼓励相关企业联合普通高等学校、职业院校、科研院所建立户外运动教学、科研和培训基地,培养户外运动研究型、技能型、应用型人才。加强与国内外户外运动行业组织、机构和企业的人才培养交流。

    14.建立户外运动安全管理体系。开展户外运动安全知识教育,户外运动市场主体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及企业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等企业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责任,完善安全管理机制及相关措施。户外运动项目实行属地安全监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要明确具体监管部门,引导户外运动项目安全发展。对赛事活动举办中易发生危及公共安全和参赛者人身安全的各类风险和突发事件,制定包括医疗、救援等在内的安全风险防范和应急处置预案,建立完善赛事活动“熔断”机制,落实安全主体责任。构建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许可机制,进一步提高赛事活动监管效能,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

    15.健全户外运动赛事活动救援体系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发展社会应急力量,鼓励组建户外运动救援志愿者队伍。强化应急培训、预警控制、救援演练等工作,完善救援标识,优化救援流程,应用科技提高救援效能,完善救援、运输一体化的户外运动赛事活动救援体系。普及户外安全知识,加强户外遇险应急能力。针对各地户外运动特色和需求,组织开展常态化的区域性户外运动救援技能交流活动,积极推动户外运动救援的国内外交流,构建喜马拉雅户外运动赛事活动救援体系。

    16.建立户外运动产业统计制度与标准体系。探索开展户外运动产业统计工作,逐步形成全面、准确、及时的户外运动产业统计与数据发布机制。加强户外运动标准化建设,以标准引领户外运动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平不断提高。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建立跨部门协调机制,加强体育与发展改革、教育、民族事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住房城乡建设、交通、农业农村、文化、卫生健康、旅游发展、林草等部门沟通。鼓励各地(市)研制户外运动产业发展实施方案,强化政府在规划引领、政策扶持、资源对接、项目落地、信息公开等方面的作用。

(二)加大政策支持

切实落实国家支持体育产业、旅游产业发展的各类税费优惠政策,借助对口援藏力量,加强对户外运动产业的扶持力度。鼓励各地(市)充分利用现有资金渠道,支持户外运动产业发展。鼓励开发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四大自然资源”(即:山峰、沟谷、森林河湖)发展户外运动产业。

(三)加强区域合作

加强与其他省(市)户外运动产业合作,加强资源、产品、信息和市场共享。分析区内外客源的占比与分布,与重点客源地建立常态化合作机制,加强交流互通,突出地方特色,进一步整合优质资源,持续开发能够满足重点客源地群体需要的户外运动产品。

(四)强化监督管理

加强对户外运动赛事活动产品质量监测日常监督,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落实国家自治区对生态环境保护的有关要求和标准,不逾越生态保护红线,不破坏自然生态系统。

(五)加强宣传引导

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户外运动宣传活动,通过报纸、电视、新媒体等全媒体方式加大户外运动产业发展的宣传力度,传播户外运动理念,倡导积极健康、低碳环保的户外运动生活方式,培育户外运动文化,彰显户外运动价值,形成有利于户外运动产业发展的良好舆论环境和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