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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2年02月15日 来源: 西藏自治区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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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市)行署(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

现将《西藏自治区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22年1月22日

西藏自治区全民健身实施计划

2021—2025年)

全民健身是增强人民体质、提高人民健康水平的重要途径,是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向往的重要保障。过去五年,我区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加快推进,全民健身事业蓬勃发展,成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西藏的重要内容和有力支撑。为贯彻落实全民健身国家战略,依据《全民健身条例》《全民健身计划(2021—2025年)》,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及中央第七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体育强国建设、西藏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贯彻落实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新发展理念,深入实施全民健身国家战略,聚焦全民健身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建成机制健全、设施齐全,组织完善、活动丰富,覆盖城乡、便民惠民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协调发展全民健身事业,推进体育强区和健康西藏建设,为推动新时代西藏长治久安和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二)发展目标。2025年,建成与体育强区和健康西藏相适应的全民健身发展新格局。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日益完善,体育健身成为人们重要的生活方式,城乡居民体育健身更加便利,健身热情进一步高涨,体育社会组织更加健全,体育产业规模不断扩大。全区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达到38.5%,地(市)、县(区)、乡镇(街道)、村(居)四级公共健身设施和社区15分钟健身圈实现全覆盖,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2.6平方米,每千人拥有社会体育指导员2.16名。

二、主要任务

)丰富全民健身场地设施供给。

1.加快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增量提质。实施《西藏自治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补短板五年行动计划(2021—2025年)》,增加群众身边的健身设施有效供给。盘活城市空闲土地,用好城市公益性建设用地,支持以租赁方式供地,倡导土地复合利用,充分挖掘存量建设用地潜力。优先规划建设贴近社区、方便可达的全民健身中心、多功能运动场、健身活动广场、百姓健身房等健身场地设施,重点向边境县、异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倾斜。重点实施百姓健身房、寺庙体育健身工程等体育惠民工程;新建部分地(市)体育馆和体育公园、赛马场、公共体育场、健身步道、滑冰场等健身场地设施,完善体育设施功能布局。严格落实新建居住区和社区“室内人均建筑面积不低于0.1平方米或室外人均用地不低于0.3平方米”标准配建健身设施的要求,确保与住宅区主体工程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不得挪用或侵占。鼓励社会力量投资建设户外运动公共服务设施、冰雪运动场所、气膜馆等全民健身场地设施。〔责任单位:体育局,区党委统战部,发展改革委、财政厅、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住房城乡建设厅、林草局、宗教局,各地(市)行署(人民政府)

2.优化全民健身场地设施管理运营。建立健全场馆运营管理机制,鼓励社会力量承接公共体育场馆运营管理。积极探索研究中小型公共体育场馆免费或低收费开放补助政策,推进“公共体育设施向社会免费或低收费开放”为民办实事走深走实。加大公共体育场馆向青少年、老年人、残疾人开放的评估督导力度,加强公共体育场馆开放服务监管。鼓励改造完善公共体育场馆硬件设施,推进场馆设施信息化建设和改造,提升现有场馆综合使用效益。推动全民健身信息服务平台建设,提高全民健身公共服务智能化、信息化、规范化、数字化水平。在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保障学校师生教育教学、工作秩序和安全卫生的前提下,推动符合条件的学校体育场馆节假日或寒暑假期间向社会开放。〔责任单位:体育局,区党委老干部局,发展改革委、教育厅、经济和信息化厅、公安厅、财政厅、卫生健康委、应急厅、市场监管局,团区委、残联,各地(市)行署(人民政府)

)完善全民健身赛事活动体系。

1.积极培育全民健身活动品牌。继续举办区(中)直机关全民健身运动会、全民健身体验月、中国西藏登山大会、跨喜马拉雅自行车极限赛和拉萨半程马拉松、那曲赛马节、林芝响箭等各地(市)有影响力的群众体育赛事活动,发挥全民健身品牌赛事活动的示范引领作用,扩大全民健身运动会、农牧民运动会、职工运动会以及各类人群综合性赛事的参赛规模和覆盖人群。支持各地(市)利用自身资源优势,塑造培育、发展巩固全民健身赛事活动品牌,促进城乡区域间全民健身协同发展。开展新年登高、纪念毛泽东同志“发展体育运动,增强人民体质”题词、全民健身日等主题活动。发展足球、篮球等球类运动,推动县域社会足球推广普及。支持开展智能健身、云健身、虚拟运动等新兴运动。〔责任单位:体育局,自治区全民健身工作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

2.打造全领域全覆盖体育赛事体系。实施多元联动,吸引社会力量资助、承办或举办全民健身活动。开展冰雪运动进机关和企事业单位活动,推广冰雪运动。举办社区运动会。鼓励农牧区结合藏历新年等民族传统节日,开展自行车、游泳、棋类、登山、攀岩、户外拓展等群众喜闻乐见、有发展空间、形式多样的体育健身活动。挖掘和推广民族传统体育项目,开展民族传统体育赛事活动,申办第十三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办好第五届全区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发挥竞技体育在全民健身事业中的引领带动作用。〔责任单位:体育局,自治区全民健身工作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

)提升科学健身指导服务水平。地(市)建设配备国民体质监测站,定期组织开展国民体质监测、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达标测试活动,落实国民体质监测、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和全民健身活动状况调查制度。举办科学健身大讲堂,探索“全民健身+互联网”模式,积极开展线上科学健身指导。开展全民健身进校园、进社区、进机关企事业单位、进部队、进农牧区、进寺庙的“六进”活动和送体育下基层的“三送”(送健身项目、送健身指导、送健身器材)活动,促进全民健身运动纵深发展。完善社会体育指导员激励机制,举办全区社会体育指导员技能大赛。加大地(市)、县(区)两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力度,扩大队伍规模,加强城乡居民全民健身指导力度,提升指导服务质量。弘扬全民健身志愿服务精神,开展线上线下志愿服务,打造全民健身志愿服务品牌。将全民健身志愿服务融入新时代文明实践体系建设,把全民健身志愿服务工作纳入志愿服务体系。〔责任单位:体育局,区党委宣传部(文明办)、老干部局,教育厅、科技厅、民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农业农村厅、卫生健康委,各地(市)行署(人民政府)

)引导体育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完善以各级体育总会为枢纽,各级各类单项、行业和人群体育协会组织为支撑,基层体育组织为主体的全民健身组织网络,重点加强基层体育组织建设,实现地(市)体育总会全覆盖,鼓励体育总会向县(区)延伸,鼓励各类体育社会组织下沉城乡社区,发挥体育社会组织的专业性作用,参与开展社区、学校等各类线上线下全民健身赛事活动,带动居家健身。加强对各类健身中心、俱乐部、健身站点、晨晚练点的建设与管理,引导扶持依托社区、企事业单位的非营利性社会体育俱乐部发展,强化对各级各类单项、行业和人群体育协会组织建设和综合监管。加大政府向体育社会组织购买公共体育服务力度,加强绩效管理和评价,推进“一协会一品牌”创建活动。对政治过硬、作用明显、贡献突出的体育社会组织给予场地、教练、培训、等级评定等支持。将运动项目推广普及作为单项体育协会的主要评价指标。加强体育社会组织党的建设,推动体育社会组织加强自身建设,健全监管体系。〔责任单位:体育局,区党委组织部(区党委两新工委),民政厅、教育厅,各地(市)行署(人民政府),各自治区级体育社会组织

)促进重点人群参与体育健身。青少年、干部职工、妇女、老年人、残疾人、僧尼作为实施全民健身计划的重点人群,结合人群特点研究开发推广贴近群众、方便易行的体育健身项目。落实青少年体育活动促进计划,推进青少年体育“健康包”工程,开展针对青少年近视、肥胖等问题的体育干预。发挥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工青妇等群团组织作用,推广普及广播体操等工间操,广泛开展职工运动会及丰富多彩的健身赛事活动,引导更多干部职工参与健身。组织妇女积极参与群众性健身活动,提高妇女身心健康水平。提高健身设施适老化程度,组织开展健身锅庄舞、广场舞、柔力球、太极拳等适合老年人的赛事活动,研究推广适合老年人的体育健身休闲项目。完善公共健身设施无障碍环境,开展残疾人康复健身活动。组织开展僧尼健身活动,鼓励支持举办寺庙僧尼足球、篮球等体育比赛。〔责任单位:体育局,区党委统战部、区直机关工委、老干部局,教育厅、宗教局,总工会、团区委、妇联、残联,各地(市)行署(人民政府)

)推动体育产业快速发展。优化产业布局,完善“一核两带四翼”体育产业格局,以山地户外为引领,突出“圣地西藏 户外天堂”主题,实施“12358”计划,促进各地体育产业特色打造、错位竞争、联动发展。加强登山综合服务体系建设,依法、科学、安全、环保发展高海拔登山服务业。举办西藏户外运动博览会,持续打造体育众创空间,发展体育健身休闲、体育竞赛表演、民族传统体育表演、体育用品制造销售等体育产业。〔责任单位:体育局,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厅、财政厅、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商务厅、文化厅、旅游发展厅、林草局,工商联,各地(市)行署(人民政府)

)推进全民健身协调融合发展。

1.深化体教融合。建立自治区青少年体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完善政策保障,促进青少年健康发展。开展学生体质监测,提高学生《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标率,加强青少年体育技能培训,大力培养体育教师和教练员队伍,完善各级各类青少年体育赛事体系,举办好青少年体育冬夏令营、体育项目进校园等示范性活动。〔责任单位:教育厅体育局团区委,各地(市)行署(人民政府)

2.推动体卫融合。探索建立体育和卫生健康等部门协同、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运动促进健康模式。建立科学健身指导站,推动联合制定高海拔地区科学健身指南,支持在我区大中型公立医疗卫生机构中设立健康管理科或科学健身门诊。推动体卫融合服务机构向地(市)、县(区)逐步覆盖延伸,推进体卫融合理论、科技和实践创新,推广常见慢性病运动干预项目和方法。推广体卫融合发展典型经验。责任单位:体育局卫生健康委,各地(市)行署(人民政府)

3.促进体旅融合。立足我区自然资源和人文特色优势,打造全国户外运动大区,推动登山、滑雪、徒步、航空、水上、自行车、马拉松等山地户外运动项目与旅游深度融合,进一步完善体育旅游设施,推动山地户外营地、汽车自驾运动营地、滑冰场、滑雪场等体育旅游设施建设。通过建设完善相关设施,拓展体育旅游产品和服务供给,打造一批有影响力的体育旅游精品线路、精品赛事和示范基地,助力乡村振兴。〔责任单位:体育局,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农业农村厅、旅游发展厅、乡村振兴局、林草局,各地(市)行署(人民政府)

)努力营造全民健身社会氛围。普及全民健身文化,大力弘扬中华体育精神,讲好群众健身故事,宣传好基层优秀社会体育指导员等体育工作者先进事迹。总结经验,深化巩固全民健身示范县(区)成果,创建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地(市)和模范县(区)。加强全民健身国际交流,推动与南亚国家共同举办全民健身赛事活动,努力使藏棋、响箭、抱石头、打牛角等优秀民族民间传统体育和登山、攀岩等优势运动项目“走出去”,鼓励支持各地(市)与对口援藏省(市)进行全民健身交流。〔责任单位:体育局,区党委组织部、宣传部,民委、文化厅、旅游发展厅、外办、广电局、西藏日报社,各地(市)行署(人民政府)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党对全民健身工作的全面领导,发挥各级人民政府全民健身工作联席会议作用,推动完善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全民参与、法治保障的全民健身工作机制。县(区)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将全民健身事业纳入本级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制定出台本地区全民健身实施计划。区体育局要会同有关部门对各地(市)行署(人民政府)贯彻落实情况进行跟踪评估和督促指导。〔责任单位:体育局,自治区全民健身工作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

(二)强化资金保障。完善多元投入机制,各级人民政府增加公共财政预算投入,用好体育彩票公益金,充分发挥中央资金的引导、推动和示范作用,鼓励社会资金参与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形成“十四五”时期中央预算内投资、体育彩票公益金、各级财政投入、体育援藏资金、社会力量相互补充、各有侧重的全民健身资金投入格局。〔责任单位:体育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各地(市)行署(人民政府)

(三)壮大人才队伍。建立健全全民健身人才培养、考核、使用、保障、激励等工作机制,营造良好的成长环境,培养高素质人才队伍。建立社会体育指导员、教练员、裁判员等专业体育人才数据库,畅通各类培养渠道,引导扶持社会力量参与全民健身人才培养,形成多元化的全民健身人才培养体系和科学评价体系。创办西藏山地户外运动职业学院,培养专业化、高水平的山地户外运动人才。各级人民政府要加大基层体育部门专业体育人才配置和队伍建设。加强与高校、体育院校的交流合作,出台科研、体能、康复等方面专业技术人才培养计划。协调国家体育总局和对口援藏省(市)持续加大干部人才援藏力度,开展系统专项援藏。〔责任单位:体育局,区党委组织部,教育厅、科技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各地(市)行署(人民政府)

(四)加强安全保障。对各类健身场馆设施的安全运行加强监管,鼓励在公共体育场馆配置急救设备,确保各类公共体育设施开放服务达到防疫、应急、疏散、产品质量和消防安全标准。建立全民健身赛事活动安全防范、应急保障和监管服务机制,保障各类全民健身赛事活动安全有序开展。坚持防控为先,坚持动态调整,统筹赛事活动举办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责任单位:体育局公安厅、卫生健康委、应急厅、市场监管局,西藏消防救援总队,各地(市)行署(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