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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体育强国建设纲要的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 2021年01月11日 来源:

                                                                           藏政办发〔2020〕31号

各地(市)行署(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

体育是提高人民健康水平的重要途径,是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向往、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重要手段,是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动力,是展示国家文化软实力的重要平台。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体育强国建设的决策部署,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体育强国建设纲要的通知》(国办发〔2019〕40号)精神,结合西藏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中央第七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西藏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体育强国建设的重要论述,坚持发展体育运动、增强人民体质的指导方针,不断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以推进体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制度保障,以全民健身生活化、竞技体育优势化、体育产业效益化为主要抓手,大力推进体育强区建设,努力将高原特色体育事业建设成为新时代西藏长治久安和高质量发展的标志性事业,为建设团结富裕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新西藏贡献体育力量,为把我国建设成为体育强国作出西藏应有贡献。

(二)主要目标。

2025年,体育治理体系比较完善,公共体育服务体系基本建成。全区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达到35%以上。力争西藏代表团在全国运动会(含全国冬运会)上实现更大突破,西藏籍运动员能够代表中国参加奥运会(含冬奥会)并取得优异成绩。体育产业发展取得新进展。

2035年,形成政府主导有力、社会规范有序、市场充满活力、人民积极参与、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公共服务完善的体育发展新格局。全民健身更惠民,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2.5平方米,全区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达到45%以上,城乡居民达到《国民体质测定标准》合格以上的人数比例稳定在92%以上。竞技体育水平更高,夏季项目与冬季项目齐头并进,参加全国运动会(含全国冬运会)成绩居西部中位,西藏籍运动员站上奥运会(含冬奥会)领奖台。体育产业发展规模和质量实现新突破,成为全区经济支柱性产业。

二、重点任务

(一)实施全民健身惠民工程。

健全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完善区、市、县三级全民健身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制定我区各级政府周期性《全民健身实施计划》。推动制订《西藏自治区全民健身条例》。开展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市、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县创建活动,推动基本公共体育服务在地区、城乡、行业和人群间的均等化。促进全民健身公共服务资源向农牧区、偏远地区、边境地区倾斜。(体育局牵头,自治区全民健身工作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统筹建设全民健身场地设施。细化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发展群众体育的意见》(国办发〔2020〕36号)。将体育行政主管部门纳入各级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体育设施专项规划纳入国土空间规划,聚焦群众就近健身需求,优先规划建设贴近社区、方便可达的健身设施。开展健身设施建设补短板行动,挖掘存量建设用地潜力,盘活城市空闲土地,用好城市公益性建设用地,支持以租赁方式供地,倡导复合性用地模式。新建居住区和社区要按照有关要求和规定配套社区健身设施,并与住宅区主体工程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以城市绿道、健身步道、自行车道、全民健身中心、体育健身公园、乡镇多功能健身活动广场以及足球、篮球、羽毛球、乒乓球、冰雪运动等场地设施为重点,建成城镇社区15分钟健身圈。与城市建设、旧城改造、房地产开发等结合起来,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参与体育场地建设运营。制订我区公共体育设施免费或低收费开放政策,有序推进符合条件的学校、企事业单位的体育场地设施向社会开放。加强寺庙健身工程建设。〔体育局牵头,发展改革委、教育厅、财政厅、自然资源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宗教局,各地(市)行署(人民政府)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按照因人、因时、因地制宜的原则,针对青少年、老年人、妇女、农牧民、干部职工、僧尼、残疾人等不同人群,大力发展群众喜闻乐见的民族传统体育运动和现代体育运动,推动居家健身,完善不同人群、层次、方式的全民健身活动体系,使全民健身成为人民群众的生活时尚。培育特色化的全民健身活动品牌。打造线上与线下比赛相结合、全社会参与、多项目覆盖、多层级联动的“社区运动会”,建立群众性竞赛活动体系和激励机制,探索多元主体办赛机制。〔体育局牵头,区直机关工委、区党委老干部局,教育厅、民委、财政厅、农业农村厅、宗教局,区总工会、团区委、妇联、残联,各地(市)行署(人民政府)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加强科学健身指导。落实《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建立高原地区体育运动水平等级标准和评定体系。普及科学健身知识和健身方法,推进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深度融合。推进体育行业协会管办分离和去行政化,加强体育行业协会党建工作,推行体育总会加社会体育指导员协会、老年人体育协会、农牧民体育协会加若干单项体育协会的“1+3+X”模式,积极培育体育社会组织,建立覆盖城乡、管理规范、充满活力的体育社会组织网络。壮大社会体育指导员规模,提升综合素质和上岗率。加强全民健身站(点)建设,积极开展体育“六进”“三送”志愿服务,大力推行广播体操、工间操,开展国民体质监测。推进“互联网+健身”,建立全民健身互联网公共服务平台。〔体育局牵头,区直机关工委、区党委老干部局,教育厅、经济和信息化厅、民政厅、农业农村厅、卫生健康委,各地(市)行署(人民政府)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实施竞技体育争光工程。

创新体制机制。加强对口援藏省(市)与受援地(市)交流合作,加快推进西藏本土优秀体育人才培养“苗圃计划”实施,完善竞技体育后备人才的选拔、培养和保障制度,加大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发现培养力度,夯实竞技体育可持续发展的人才基础。完善举国体制与市场机制相结合的竞技体育发展模式,坚持开放办体育,探索与高校、企业、职业俱乐部等合办共建优秀运动队,形成政府办与社会办相结合的竞技体育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鼓励支持具备条件的项目走职业化、市场化发展道路。建立多部门合作、多主体参与的金字塔式体育竞赛体系,促进更多竞技体育人才脱颖而出。〔体育局牵头,发展改革委、教育厅、公安厅、财政厅,各地(市)行署(人民政府)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优化项目布局。坚持“优化结构、集中力量、重点突破”原则,根据世居高原人群的身体机能和体质特征,因地制宜设置竞技体育项目,重点发展中长跑、马拉松、竞走等田径耐力性项目和越野滑雪、滑雪登山等冰雪项目以及竞技马术、攀岩、摔跤等项目,积极发展足球运动,不断提高竞技体育水平,培养可代表西藏精神面貌和国家体育竞技水平的明星运动员。〔体育局牵头,各地(市)行署(人民政府)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强化科学训练。加大中青年优秀教练员培养力度,引进国内外高水平教练员来藏执教,建设数量充足、业务精湛的教练员队伍。加强复合型训练团队建设,形成训、科、医、教、服一体化的训练服务保障体系。坚持“三从一大”科学训练原则,选派优秀运动员赴国内外接受高水平训练,加强运动队文化教育和思想政治工作。〔体育局牵头,各地(市)行署(人民政府)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做好备战参赛。全力做好东京奥运会、北京冬奥会、第十四届全国运动会(含全国冬运会)等重大体育赛事的备战参赛工作,精准明确优势项目和潜优势项目的目标任务,科学制订备战计划,提高服务保障能力,精练技能,增强体能,磨砺意志品质,坚决做好反兴奋剂工作,打造能征善战、作风优良的一流运动队,确保在各项重大体育赛事上取得运动成绩与精神文明双丰收。〔体育局牵头,教育厅、民委、财政厅、文化厅,各地(市)行署(人民政府)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实施山地户外运动引领工程。

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冰天雪地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生态保护第一,科学挖掘山峰、森林、草地、河流、湖泊、冰川等资源,大力开发登山、攀岩、徒步、露营、拓展、定向、漂流、航空、山地马拉松、自行车越野、汽车集结等项目,做大做强做优跨喜马拉雅自行车极限赛、西藏山地户外运动大会、西藏登山大会等品牌,建设“一中心两基地+林芝户外”(即:拉萨山地户外运动服务产业中心,当雄县羊八井镇羊八井高山训练基地、定日县岗嘎镇定日登山徒步基地,米林县派镇南迦巴瓦山地户外运动小镇),形成立体式、差异化、联动性的山地户外运动发展格局,创建国家级山地户外运动健身示范区。突出“圣地西藏 户外天堂”主题,加大政府投入力度,引导社会资本投入,实施“12358”计划(即:打造以墨脱为代表的海拔1000米左右的亚热带户外运动区,以易贡为代表的海拔2000米左右的亚高原户外运动区,以派镇多雄拉为代表的海拔3000—4000米的高原山地户外运动区和以羊八井、定日等为代表的海拔5000—8000米以上高海拔山峰户外运动区),建设全国山地户外运动大区。创办西藏山地户外运动学院。〔体育局、旅游发展厅牵头,发展改革委、教育厅、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林草局,各地(市)行署(人民政府)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实施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工程。

完善产业体系,以山地户外运动为引领,发展体育健身休闲、体育竞赛表演、民族传统体育表演、体育用品制造销售、体育彩票等体育产业。优化产业布局,完善“一核、两带、四翼”体育产业格局,促进各地体育产业特色打造、错位竞争、联动发展。壮大市场主体,用好体育产业引导资金,探索设立由社会资本参与的体育产业投资基金,建设体育产业服务平台,鼓励和引导多元主体发展体育产业,培育体育企业,增加体育产品和服务供给。推进融合发展,实施“体育+”战略,促进体育与旅游、康养、文化、教育、科技、农牧、扶贫、传媒、金融、会展、房地产等业态融合发展。优化体育消费环境,加强体育市场监管,激发体育消费需求,促进体育消费不断升级。〔体育局牵头,区党委宣传部,发展改革委、教育厅、科技厅、民委、公安厅、民政厅、财政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农业农村厅、商务厅、文化厅、卫生健康委、旅游发展厅、市场监管局、广电局、扶贫办、税务局、人行拉萨中心支行、西藏银保监局,各地(市)行署(人民政府)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实施青少年体育强基工程。

细化落实《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体育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20〕36号)、《关于深化体教融合促进青少年健康发展的意见》(体发〔2020〕1号),树立健康第一的教育理念,深化体教融合,推动青少年文化学习和体育锻炼协调发展,帮助学生在体育锻炼中享受乐趣、增强体质、健全人格、锤炼意志,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加强和改进学校体育工作,把学生体质健康水平纳入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学校的考核体系,按标准配齐体育教师和体育教研人员,逐步完善“健康知识+基本运动技能+专项运动技能”的学校体育教学模式,开足开齐体育与健康课,保证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发展校园足球,开展好学校特色体育项目,建立校园体育文化,让每名学生掌握1至2项运动技能。开展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加强对学生体育锻炼的科学指导,力争到2025年底,青少年学生体质健康达标率不低于90%。创新完善青少年U系列竞赛体系,引导学校合理开展课余体育训练和竞赛活动,促进更多竞技体育后备人才脱颖而出。加强业余体校建设,开展体育传统项目学校、体育特色学校、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创建和体育项目进校园、青少年体育冬夏令营等活动,完善业余训练体系,建设高水平后备人才基地。大力培养体育教师和教练员队伍,推动在大中小学校设立专(兼)职教练员岗位。完善体育教师职称评聘标准,优化体育教师岗位结构,畅通体育教师职业发展通道。〔教育厅、体育局牵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各地(市)行署(人民政府)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实施体育科技支撑工程。

鼓励、支持具备条件的高校、科研院所、医疗机构、企业深化交流合作,联合开展高海拔地区人口体质状况、高原科学健身规律等方面的科技创新工作,强化科研成果转化运用,研究推广一批适宜开展、科学健康、具有特色的高原体育健身项目。加强高原地区运动员科学选材、项目制胜规律、科学训练方法等方面的研究,提高训练监测、运动创伤防治和营养恢复水平。(体育局牵头,教育厅、科技厅、卫生健康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实施体育文化建设工程。

大力弘扬中华体育精神和登山精神。建立民族传统体育项目目录,完善民族传统体育项目规则,挖掘、整理、传承和保护民族传统体育文化,推进民族传统体育活动申报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开展体育类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展演和进校园活动,培养民族传统体育项目传承人,建设民族传统体育健身示范区。丰富体育文化产品,加强具有时代特征、体育内涵、西藏特色的体育文化产品创作。扩大体育文化宣传,构建体育全媒体传播格局,培养具有优秀品德和良好运动成绩的体育明星,组织开展体育知识讲座、体育文化展示、体育志愿服务、体育明星公益行等活动,让体育走近群众、融入生活。加强与共建“一带一路”国家和地区等的体育文化交流合作。〔体育局牵头,区党委宣传部,教育厅、民委、文化厅、外办,各地(市)行署(人民政府)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健全工作机制。

各级各部门要将贯彻落实《体育强国建设纲要》、本实施意见精神和体育事业发展纳入重点工作安排,结合工作实际,研究出台具体落实措施。自治区全民健身工作联席会议要发挥牵头揽总作用,完善政府负责、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大体育”格局,定期研究贯彻落实本实施意见、加快发展高原特色体育事业、建设体育强区重大问题,统筹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和时间进度要求,每5年开展一次实施效果综合评估,结合国家中长期规划编制工作安排动态调整相关目标任务。

(二)加大政策支持。

完善公共财政体育投入机制,多渠道筹措资金支持高原特色体育事业发展和体育强区建设。合理划分区、市、县三级政府在体育领域的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加大政府向社会购买公共体育服务的力度。落实和完善体育税费、金融、用地、人才等政策,加强对政策执行情况的评估督查。积极争取全国体育援藏支持。

(三)推进改革创新。

深化体育领域“放管服”改革,精简行政审批事项,强化对体育赛事、体育市场经营等活动的事中事后监管,不断优化服务。推进体育行业信用体系建设,深化体育社会组织改革。加大体育执法力度,推进体育执法体系建设。加强体育标准化建设。完善体育事业和体育产业统计制度。


2020年11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