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政务公开 新闻中心 政务服务 党建工作 通知公告 互动交流

西藏自治区体育局关于2021年度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资金绩效自评情况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2年03月29日 来源: 西藏自治区体育局

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2021年度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财监〔2022〕1号)和《西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藏财监〔2022〕10号)要求,自治区体育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安排专人认真开展了2021年度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资金绩效自评工作。根据预算绩效管理相关要求,现将预算绩效自评相关情况向社会进行公告,具体如下: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根据《财政部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公共体育场馆向社会免费或低收费开放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财教〔2020〕104号)和《财政部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支持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财教〔2021〕69号),下达西藏自治区2021年度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资金,其中安排体育类项目资金2270万元,其中:全民健身场地器材补短板工程1700万元,用于全区全民健身场地器材建设;大型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补助资金570万元,用于全区大型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补助。

根据《大型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14〕54号)和关于推进全民健身补短板工程相关工作要求,自治区体育局、财政厅结合西藏体育事业发展实际,于2020年12月分解下达大型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补助资金386万元(藏财科教指〔2020〕104号),其中:拉萨市202万元,日喀则市80万元,那曲市104万元。2021年1月分解下达大型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补助资金184万元(藏财预指〔2021〕001号),其中:自治区社会和民族传统体育指导管理中心104万元,自治区体育产业和实施开发管理中心80万元。2021年8月,分解下达全民健身场地器材补短板工程1700万元(藏财科教指〔2021〕42号),其中:拉萨市260万元,日喀则市240万元,山南市200万元,林芝市220万元,昌都市240万元,那曲市260万元,阿里地区280万元。

为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在资金下达的同时批复了项目绩效目标表,要求项目监管单位和实施单位按照预算绩效管理相关要求,做好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根据《西藏自治区财政厅 西藏自治区体育局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公共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补助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藏财科教指〔2020〕104号)《西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2021年自治区本级部门预算的批复》(藏财预指〔2021〕001号)和《西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支持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第二批)预算指标的通知》(藏财科教指〔2021〕42号),已下达2021年度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资金2270万元,其中:全民健身场地器材补短板工程1700万元,大型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补助资金570万元,资金到位率100%。截止2021年12月底,实际支出数1490万元,执行率为65.64%。

预算资金管理方面,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大型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补助资金管理办法》《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目标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要求,科学合理申报、安排项目资金,实施中严格落实预算管理、绩效管理和项目管理等制度规定,规范资金管理和项目管理活动。

(二)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项目资金下达时,设定如下年度绩效目标:

1.深入贯彻落实全民健身国家战略,推进实施健康中国、健康西藏行动;加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构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切实解决基层群众健身器材短板、健身难和“去哪儿健身”问题;提高基层广大人民群众的健康水平和健身自觉性。

2.体育场馆和区域内的公共体育设施用于提供体育及相关服务的面积不低于60%;全民健身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免费向公众开放;体育场馆周边户外场地全面免费开放;全年开放天数不少于330天,每周开放时间不少于35小时,国家法定节假日、全民健身日、寒暑假期间每天开放时间不少于8小时;体育场馆所属户外场地每天开放时间不少于12小时;提供体育健身相关配套服务,开展科学健身推广、体育健身职业技能培训服务,开展国民体质监测服务,举办或承办各类体育赛事、群众体育及文化等活动。

2021年实际完成情况:

1.项目的实施是深入贯彻落实全民健身国家战略,推进实施健康中国、健康西藏行动的有力体现,是加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构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的具体措施;不仅切实解决基层群众健身器材短板、健身难和“去哪儿健身”问题,同时有效地提高了基层广大人民群众的健康水平和健身自觉性。

2.大型体育场馆在做好疫情防控前提下,能按要求做好免费或低收费向社会开放,贯彻落实了自治区党委和政府“为民办实事”精神。在保障场馆开放工作的前提下,各大型体育场馆利用自身优势和特点提供了体育健身相关配套服务,开展科学健身推广、国民体质监测服务,举办或承办各类体育赛事、群众体育及文化等活动。

(三)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截止2021年底,大型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工作已完成,已全部完成预期绩效指标;全民健身补短板工程已完成46个,完成预期目标数的54.12%,部分绩效指标未完成,具体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如下:

1.数量指标:设定全民健身补短板数量大于等于85个,2021年实际完成值46个;设定新建、改扩建体育场地面积大于等于30000平方米,2021年实际完成值16550平方米;设定项目受益人数大于等于30万人,2021年实际完成值大于等于40万人;设定大型体育场馆年平均开放天数大于等于330天,2021年实际完成值大于等于350天;设定大型体育场馆周平均开放时间大于等于35小时,2021年实际完成值大于等于40小时;设定大型体育场馆平均每天开放时间大于等于8小时,2021年实际完成值大于等于9小时。

2.质量指标:设定体育器材类项目采购验收合格率大于等于90%,2021年实际完成值100%;设定体育场地设施类项目验收合格率大于等于90%,2021年实际完成值100%;设定大型体育场馆开放率100%,2021年实际完成值100%;设定体育场馆利用效益显著提高,2021年实际完成值85%;设定经常锻炼人数明显增多,2021年实际完成值100%。

3.时效指标:设定全民健身补短板项目按期执行率大于等于90%,2021年实际完成值54.12%;设定全民健身补短板项目资金按时拨付率大于等于90%,2021年实际完成值100%;设定大型体育场馆按期完成率大于等于95%,2021年实际完成值100%;设定大型体育场馆按期开放率大于等于95%,2021年实际完成值100%。

4.成本指标:设定全民健身场地器材补短板工程成本小于等于1700万元,2021年实际完成值920万元;设定大型体育场开放补助资金小于等于312万元,2021年实际完成值312万元;设定大型体育馆开放补助资金小于等于240万元,2021年实际完成值240万元;设定大型体育场馆开放奖励资金小于等于18万元,2021年实际完成值18万元。

5.经济效益指标:设定提供良好履行基础服务社会发展能力有所提升,2021年实际完成值80%;设定带动体育消费增长5%,2021年实际完成值大于等于5%。

6.社会效益指标:设定促进全民健身事业发展有所提升,2021年实际完成值80%;设定完善体育场地设施建设有所提升,2021年实际完成值100%;设定参加锻炼群众的身体素质有所提升,2021年实际完成值100%;设定基础公共体育服务设施服务水平有所提升,2021年实际完成值85%。

7.可持续影响指标:设定场地器材建设服务全民健身事业大于等于8年;2021年实际完成值大于等于8年;设定对于促进全民健身事业健康持续发展长期,2021年实际完成值100%;设定提供大型体育场馆开放服务的期限大于等于1年,2021年实际完成值1年。

8.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设定健身群众满意度大于等于90%,2021年实际完成值95%;设定场馆使用者满意度大于等于90%,2021年实际完成值95%。

三、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

从此次绩效自评情况来看,偏离绩效目标的主要原因是全民健身场地器材补短板工程项目进展缓慢,仅完成了预期数量的54.12%,导致部分绩效指标未完成。全民健身场地器材补短板工程项目资金于2021年8月份下达至各地市,资金到达地市级财政部门后,需再拨付至项目实施单位。受西藏气候条件恶劣,常年低温,施工期短等因素影响,加之项目资金到位后需进行一些政府采购招标前期工作,导致项目进度缓慢。

(二)下一步改进措施

1.建立项目执行定期监控报告制度,及时掌握督促项目实施

下一步,计划建立全民健身场地器材补短板工程项目执行监控报告制度,要求地市定期报告项目进展和预算执行进度情况,及时掌握项目实施进度,了解项目实施情况,督促项目实施。充分利用各类体育调研、检查等工作契机,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实地检查,推进项目实施。

2.健全项目库管理制度,优先保障前期手续齐备的项目

在以后工作中,加强项目库建设,督促各地市做好项目入库前前置手续办理和前期准备工作,健全项目库制度,优先安排项目库中前期资料齐备和前期工作准备充分的项目,确保资金到位后及时实施,发挥资金效益。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自治区体育局将根据绩效自评结果,总结经验,查找问题,认真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在工作中建立健全预算安排工作机制、绩效管理工作机制等,改进和提升管理水平,并将自评结果应用到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资金预算申报和资金安排工作中来,作为预算资金安排的重要依据。

附件:2021年度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资金绩效目标自评表

                             西藏自治区体育局

                              2022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