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1年06月03日 来源: 西藏自治区体育局
藏体字〔2021〕75号
各地(市)体育行政部门、各有关单位和体育协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四届运动会(以下简称“全运会”)将于2021年在陕西省举行。为积极响应《体育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四届运动会群众赛事活动规程总则〉的通知》(体群字〔2021〕62号)精神,我区将选拔高水平的群众运动员和运动队组成西藏自治区代表队代表我区参加第十四届全国运动会群众比赛项目。经研究,自治区体育局定于6月2日至6月20日举办“我要上全运”第十四届全国运动会群众比赛项目西藏自治区选拔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原则
(一)坚持安全和防疫为先,把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首位。全面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总体防控策略,根据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要求,科学评估,审慎、安全、有序组织本次选拔赛。
(二)坚持广泛参与,发动广大群众积极参与选拔。通过从县(区)、地(市)、自治区的层层选拔,使群众不仅仅是全运会的观众,更是全运会的参与者。激发全民参与健身的积极性,带动更多群众参与全民健身。
(三)坚持公平、公开、公正,选拔出高水平的群众运动员和运动队。按照竞赛规程的要求,选择优秀裁判员执裁,严把运动员资格关,通过选拔赛,把符合参赛条件、竞技水平高的群众运动员、运动队选拔出来代表我区参赛。
二、项目设置
根据我区群众体育实际和各项目的群众基础,拟计划组队参加第十四届全运会群众赛事活动中的10个比赛类大项和4个展演类大项。开展选拔赛的具体项目如下:
(一)比赛类大项
乒乓球、羽毛球、网球、足球、篮球、气排球、围棋、象棋、国际象棋、桥牌共10项。
(二)展演类大项
广场舞、广播体操、健身气功、太极拳共4项。
三、组织形式
本次选拔赛在自治区体育局统一领导下进行,由群众体育处负责指导各项目自治区级体育协会和有关单位组织实施。
(一)主办单位
自治区体育局(自治区体育总会)
(二)承办单位
自治区体育局群众体育处
自治区社会体育和民族传统体育指导管理中心
西藏民族大学体育学院
各项目自治区级体育协会
(三)执行单位
1.乒乓球:自治区乒乓球协会
2.羽毛球:自治区羽毛球协会
3.网 球:自治区网球协会
4.足 球:自治区足球协会
5.篮 球:自治区篮球协会
6.气排球:西藏民族大学体育学院、自治区排球协会筹备组
7.围 棋:自治区围棋协会
8.象 棋:自治区棋类协会
9.国际象棋:自治区棋类协会
10.桥 牌:自治区桥牌协会
11.广场舞:自治区社会体育和民族传统体育指导管理中心
12.广播体操:自治区社会体育和民族传统体育指导管理中心
13.健身气功:自治区社会体育和民族传统体育指导管理中心
14.太极拳:自治区社会体育和民族传统体育指导管理中心
四、举办时间和地点
1.乒乓球:6月12日至13日,赛马场综合健身馆二楼乒乓球室。
2.羽毛球:6月12日至13日,赛马场网羽馆。
3.网 球:6月11日至12日,赛马场网羽馆。
4.足 球:已完成选拔工作。
5.篮 球:6月19日至20日,西藏自治区体育馆。
6.气排球:6月2日/6月5日,西藏民族大学露天羽毛球场/赛马场体彩公园羽毛球馆。
7.围 棋:6月5日至6日,自治区社会体育和民族传统体育指导管理中心篮球馆。
8.象 棋:6月5日至6日,自治区社会体育和民族传统体育指导管理中心篮球馆。
9.国际象棋:6月5日至6日,自治区社会体育和民族传统体育指导管理中心篮球馆。
10.桥 牌:6月5日至6日,自治区社会体育和民族传统体育指导管理中心篮球馆。
11.广场舞: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12.广播体操: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13.健身气功: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14.太极拳: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运动员资格与审查
(一)运动员资格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经县级以上医务部门检查证明身体健康。
3.运动员须年满25周岁(1996年5月1日前出生)。各项目根据本项目对运动员体能等因素的要求,出于安全考虑设置参赛年龄上限,具体要求在各单项规程中明确。
4.专业运动员(包括退役运动员,老将组除外)不得参加本人专业项目以及类似项目的比赛,具体要求在各单项规程中明确。
5.运动员本人户籍所在地、长期居住地或就职单位(落户、就职1年以上)为西藏自治区,以上3个条件满足其一即可。
(1)户籍所在地以本人户口薄(原件)为依据。
(2)长期居住地以本人居住证或社保缴纳记录(满1年)为依据。
(3)就职单位以劳动合同、收入及纳税证明、社保证明为依据。
注:满1年是指以上证件、证明和合同须在2020年5月1日起至2021年4月30日连续有效。
6.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四届运动会群众比赛项目竞赛规程总则》和国家体育总局有关通知的各项规定。
(二)资格审查
1.每名运动员必须以同一身份报名,代表同一组别参赛,禁止跨组别参赛。
2.各参赛单位对运动员资格进行初审,各项目自治区级体育协会及相关单位将严格按照国家体育总局的规定对运动员参赛资格进行复审,通过网络公示接受各参赛单位和社会监督。各参赛单位可利用自查、互查和举报等形式,对运动员参赛资格进行审核与监督。
3.运动员在参赛资格上经查证属实有违反规定的,个人项目取消本人参赛资格和比赛成绩;两人和两人以上项目取消全队参赛资格和比赛成绩。此外,还将根据相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和单位进行处罚。
4.运动员(队)被取消参赛资格和比赛成绩的,已完成的比赛结果不再改变,其被取消的名次依次递补。
六、参加办法
(一)以地市为参赛单位报名组队参赛。各地市可通过选拔或推荐的形式选出本地市最高水平的运动员和运动队参加自治区选拔赛。各地(市)体育局(教育体育局)具体负责本地市报名和组队参赛工作,并指定专人担任领队负责队伍参赛期间的安全管理工作。参赛名单应在本地市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二)满足竞赛规程报名要求的个人可通过各项目自治区级体育协会报名,经协会审核批准同意后方可参赛。各项目自治区级体育协会可根据第十二届全区运动会、西藏自治区直属机关全民健身运动会等重要赛事比赛成绩推荐优秀运动员直接参加选拔赛。
(三)为保障选拔出的运动员(队)的集训和参赛工作,运动员(队)在报名时需提供经由本人所属单位盖章同意其参加入选后的集训和比赛的函,各地市和各单位应予以大力支持。
七、竞赛办法
(一)按照国家体育总局印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四届运动会群众赛事活动规程总则》《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四届运动会群众赛事活动比赛类项目竞赛规程的通知》要求进行比赛。
(二)比赛执行由国际单项体育组织或全国单项体育协会审定的竞赛规则。
(三)按照国家体育总局各项目选拔赛的相关要求进行比赛。
八、选拔办法及名额
(一)各竞赛项目选拔人数原则上按照国家体育总局允许我区报名的参赛名额进行录取。
(二)获得各竞赛组别冠军的运动员(队)将获得代表西藏自治区参加第十四届全国运动会群众比赛该组别预赛的资格。
(三)如获得资格的运动员(队)因故无法参赛,后续名次运动员(队)依次递补。若出现无替补情况,由自治区体育局根据实际情况直接选派运动员(队)参赛。
九、奖励办法
各项目比赛的奖励办法由各项目执行单位根据国家体育总局相关项目的要求,并结合我区实际自行确定。具体奖励办法见单项竞赛规程。
十、技术官员
裁判员、技术代表等由主办单位统一选派。
十一、经费
除拉萨市运动员(队)外,其他参加自治区选拔赛的运动员(队)参赛期间的食宿费由主办单位承担,差旅费由派出单位承担。
十二、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组织选拔队员代表我区参加第十四届全国运动会群众体育项目比赛,是向全国展现西藏人民精神面貌、为西藏人民群众争光的重要工作。各地市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本地市参赛队员的选拔和推荐工作,务必将本地高水平选手筛选出来参加全区选拔赛,以便通过全区选拔赛从中选出我区最优选手代表我区赴全国参赛。
(二)赛事安全。贯彻落实国家体育总局关于体育赛事活动安全管理的精神和要求,切实压实各项目执行单位的主体责任,强化赛事活动安全管理,全面增强安全风险防范意识,严格落实体育赛事活动风险评估和应急预案。
(三)疫情防控。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坚持“谁主办、谁负责”。根据举办地实际和疫情防控级别及防控工作具体要求,结合各项目特点科学研判疫情防控风险,分级精准防控。具体疫情防控方案由各项目执行单位制定并严格执行。
十三、本次选拔赛的解释权属自治区体育局。
十四、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1.乒乓球项目西藏自治区选拔赛竞赛规程
2.羽毛球项目西藏自治区选拔赛竞赛规程
3.网球项目西藏自治区选拔赛竞赛规程
4.篮球项目西藏自治区选拔赛竞赛规程
5.气排球项目西藏自治区选拔赛竞赛规程
6.棋牌类项目西藏自治区选拔赛竞赛规程
7.关于同意XXX同志参加第十四届全国运动会群众比赛XX项目西藏自治区选拔赛的函
2021年6月3日
附件1
“我要上全运”第十四届全国运动会群众比赛乒乓球项目西藏自治区选拔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西藏自治区体育局(西藏自治区体育总会)
二、承办单位
西藏自治区体育局群众体育处
西藏自治区乒乓球协会
三、时间、地点
选拔时间:2021年6月12日至13日
选拔地点:赛马场综合健身馆二楼乒乓球室
四、竞赛组别
(一)男子单打
1、25—39岁组(1982年1月1日一1996年5月1日);
2、40—49岁组(1972年1月1日一1981年12月31日);
3、50—59岁组(1962年1月1日一1971年12月31日);
4、60—69岁组(1952年1月1日一1961年12月31日);
5、70岁组以上组(1951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者)。
(二)女子单打
1、25—39岁组(1982年1月1日一1996年5月1日);
2、40—49岁组(1972年1月1日一1981年12月31日);
3、50—59岁组(1962年1月1日一1971年12月31日);
4、60—69岁组(1952年1月1日一1961年12月31日);
5、70岁组以上组(1951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者)。
五、运动员资格与审核
(一)运动员资格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经县级以上医务部门检查证明身体健康;
3.运动员年满25周岁(1996年5月1日前出生);
4.运动员代表本人户籍所在地或长期居住地参加第十四届全运会群众赛事活动。长期居住地以本人居住证或社保缴纳记录(以2021年3月前满1年)为依据;
5.有下列专业运动员经历之一者,不得参赛:
(1)在全国优秀运动员注册系统有过注册记录的乒乓球运动员;
(2)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解放军、行业体协等体工队有过正式编制的乒乓球运动员;
(3)参加过全国计划内16岁以上组乒乓球比赛;
(4)在国际乒联有过注册记录的乒乓球运动员;
(5)参加过国际乒联、亚乒联盟等授权或主办的乒乓球职业赛事的运动员。
6.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四届运动会群众比赛项目竞赛规程总则》和国家体育总局有关通知中关于参加办法和参赛资格的有关规定。
(二)资格审核
1.主办单位将依据有关规定对运动员参赛资格进行审查,选拔的最终运动员名单通过网络公示接受各参赛单位和社会监督。各参赛单位可利用自查、互查和举报等形式,对运动员参赛资格进行审核与监督。
2.运动员参赛资格经查有违反规定的,取消本人和其参赛队的参赛资格和比赛成绩。此外,还将根据相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和单位进行处罚。
3.运动员(队)被取消参赛资格和比赛成绩的,已完成的比赛结果不再改变,其被取消的名次依次递补。
六、参加办法
(一)以地市为参赛单位报名组队参赛。各地市可通过选拔或推荐的形式选出本地市最高水平的运动员参加自治区选拔赛。各地(市)体育局(教育体育局)具体负责本地市报名和组队参赛工作。
(二)满足竞赛规程报名要求的个人可通过自治区乒乓球协会报名,经协会审核批准同意后方可参赛。自治区乒乓球协会可根据第十二届全区运动会、西藏自治区直属机关全民健身运动会等重要赛事比赛成绩推荐优秀运动员直接参加选拔赛。
(三)为保障选拔出的运动员的集训和参赛工作,运动员在报名时需提供经由本人所属单位盖章同意其参加入选后的集训和比赛的函,各地市和各单位应予以大力支持。
(四)所有赛会人员自行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如未办理意外伤害险,责任自负。
七、竞赛办法
(一)比赛采用由中国乒乓球协会最新审定的《乒乓球竞赛规则》。
(二)男、女单打各年龄组比赛均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比赛采用分组循环赛,第二阶段采用淘汰赛加附加赛的办法决出前三名。报名人数不足8人的组别采用单循环赛制决出名次。
(三)循环赛阶段采用3局2胜制,淘汰赛阶段采用5局3胜制,每局11分制。其中,70岁以上组所有比赛均执行3局2胜制,每局11分制。
(四)运动员球拍拍面覆盖物应是国际乒联最新批准的品牌和型号,覆盖物应附有清晰可见的商标型号及国际乒联(ITTF)标记。球拍两面的颜色为一面黑色,一面鲜红色。
(五)赛前,运动员上场需提供二代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交裁判员检查。
八、比赛器材
(一)球台:中国乒乓球协会审核批准的成人标准球台。
(二)乒乓球:采用红双喜赛顶DJ40+三星白色有缝球(马龙双标款)。
九、奖励办法
(一)各竞赛组别录取前3名,对获得各竞赛组别前3名的运动员颁发奖金和证书。
(二)组别报名如出现空缺,则取消该组别的选拔赛。报名人数不足3人的竞赛组别,只录取名次不颁发奖金。
(三)获得各竞赛组别冠军的参赛运动员将获得代表我区参加第十四届全国运动会群众比赛乒乓球项目北方赛区预赛的资格。
(四)团体赛成员由获得5个年龄段组别冠军的5名运动员组成,区乒乓球协会根据比赛表现另选一名运动员作为团体赛替补。
(五)如获得资格的参赛运动员因故无法参赛,后续名次参赛运动员依次递补。若出现无替补情况,由自治区乒乓球协会根据实际情况直接选派运动员参赛。
十、参赛经费
(一)大会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除拉萨市运动员(队)外,其他参加自治区选拔赛的运动员(队)参赛期间的食宿费由主办单位承担,差旅费由派出单位承担。
(二)技术官员报到至离会期间,主办单位将负担其食宿、交通、裁判费等相关费用。
十一、仲裁和裁判员
仲裁、裁判员由主办单位统一选派。
十二、报名
(一)报名人数
各地市每个年龄段均可报男、女各3名运动员参赛,以下人员可以不占名额报名:
1.在第十二届全区运动会乒乓球比赛获得单打前三名的;
2.在区直机关全民健身运动会获得单打前三名的。
(二)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时间为通知发布之日至2021年6月10日。报名方式分为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两种方式。
(三)报名联系人及地址
1.网上报名(联系人:张 涵,电话:18584567688)
2.现场报名(联系人:白玛卓嘎,电话:18089009992)
3.现场报名地址:西藏自治区乒乓球协会(赛马场综合健身馆二楼乒乓球室)。
(四)报名材料清单(网上报名需扫描件,现场报名需原件):
1.报名表。
2.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3.运动员资格证明材料:
(1)户籍所在地为西藏:以本人户口簿为依据,要求落户1年以上,即2020年3月31日前落户)。
(2)长期居住地为西藏:以本人居住证或社保缴纳记录为依据,均要求满1年,即2020年3月31日前办理居住证或缴纳社保)。
(3)就职单位为西藏:以劳动合同、收入及纳税证明、社保证明等为依据,要求就职1年以上,即2020年3月31日前就职。
十三、防疫防控措施及要求
根据疫情防控要求,执行单位制定科学有序的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全面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确保赛事顺利进行。
十四、本规程解释权属主办单位。
联系人:徐 彪
电 话:0891-6326781
十五、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我要上全运”第十四届全国运动会群众比赛
乒乓球项目西藏自治区选拔赛报名表
单位(盖章): 领队: 教练员:
序号 | 参赛组别 | 运动员姓名 | 性别 | 身份证号码 | 联系方式 | 备注 |
报名联系人: 联系方式: 填表时间:
附件2
“我要上全运”第十四届全国运动会群众比赛羽毛球项目西藏自治区选拔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西藏自治区体育局(西藏自治区体育总会)
二、承办单位
西藏自治区体育局群众体育处
西藏自治区羽毛球协会
三、时间、地点
选拔时间:2021年6月12日至13日
选拔地点:赛马场网羽馆羽毛球场
四、竞赛组别
(一)A 组
出生日期:1987年1月1日-1996年4月30日
项目:男子双打、女子双打、混合双打
(二)B 组
出生日期:1977年1月1日-1986年12月31日
项目:男子双打、女子双打、混合双打
(三)C 组
出生日期:1967年1月1日-1976年12月31日
项目:男子双打、女子双打、混合双打
(四)D 组
出生日期:1957年1月1日-1966年12月31日
项目:男子双打、女子双打
(五)老将组
出生日期:1957年1月1日-1971年12月31日
项目:混合双打
五、运动员资格与审查
(一)运动员资格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经县级以上医务部门检查证明身体健康,运动员本人身体条件满足羽毛球项目比赛需要。
3.运动员须年满25周岁(1996年5月1日前出生)。
4.在原国家体委、国家体育总局乒乓球羽毛球运动管理中心及中国羽毛球协会有过注册记录的运动员,曾经代表省、自治区、直辖市、解放军、行业体协等单位参加过全国性青年以上组正式比赛的运动员,曾经代表中国羽协以外的协会参加过世界羽联、亚羽联等正式国际组织举办的洲际青年及以上组比赛的运动员均不能报名参加全运会羽毛球项目群众比赛(通过中国羽毛球协会主办的全民健身赛事选拔并参加全国专业比赛的运动员和老将组除外)。
5.运动员本人户籍所在地、长期居住地或就职单位(落户、就职1年以上)为西藏自治区,以上3个条件满足其一即可。
(1)户籍所在地以本人户口薄(原件)为依据。
(2)长期居住地以本人居住证或社保缴纳记录(满1年)为依据。
(3)就职单位以劳动合同、收入及纳税证明、社保证明为依据。
注:满1年是指以上证件、证明和合同须在2020年5月1日起至2021年4月30日连续有效。
6.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四届运动会群众比赛项目竞赛规程总则》和国家体育总局有关通知的各项规定。
(二)资格审查
1.主办单位将依据有关规定对运动员参赛资格进行审查,选拔的最终运动员名单通过网络公示接受各参赛单位和社会监督。各参赛单位可利用自查、互查和举报等形式,对运动员参赛资格进行审核与监督。
2.运动员参赛资格经查有违反规定的,取消本人和其参赛队的参赛资格和比赛成绩。此外,还将根据相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和单位进行处罚。
3.运动员(队)被取消参赛资格和比赛成绩的,已完成的比赛结果不再改变,其被取消的名次依次递补。
六、参加办法
(一)以地市为参赛单位报名组队参赛。各地市可通过选拔或推荐的形式选出本地市最高水平的运动员参加自治区选拔赛。各地(市)体育局(教育体育局)具体负责本地市报名和组队参赛工作。
(二)满足竞赛规程报名要求的个人可通过自治区羽毛球协会报名,经协会审核批准同意后方可参赛。自治区羽毛球协会可根据第十二届全区运动会、西藏自治区直属机关全民健身运动会等重要赛事比赛成绩推荐优秀运动员直接参加选拔赛。
(三)为保障选拔出的运动员的集训和参赛工作,运动员在报名时需提供经由本人所属单位盖章同意其参加入选后的集训和比赛的函,各地市和各单位应予以大力支持。
(四)所有赛会人员自行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如未办理意外伤害险,责任自负。
七、竞赛办法
(一)比赛采用由中国羽毛球协会审定的最新《羽毛球竞赛规则(2020)》。
(二)男、女双打各年龄组比赛均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比赛采用分组循环赛,第二阶段采用淘汰赛的办法决出前三名。报名人数不足8对的组别采用单循环赛制决出名次。
(三)比赛采用3局2胜制,每局15分制。
(四)赛前,运动员上场需提供二代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交裁判员检查。
八、比赛器材
(一)器材:由大会提供的符合比赛要求的比赛器材。
(二)羽毛球:亚狮龙10号(高原专供)。
九、奖励办法
(一)各竞赛组别录取前3名,对获得各竞赛组别前3名的运动员颁发奖金和证书。
(二)组别报名如出现空缺,则取消该组别的选拔赛。报名人数不足3对的竞赛组别,只录取名次不颁发奖金。
(三)获得各竞赛组别冠军的参赛运动员将获得我区参加第十四届全国运动会群众比赛羽毛球项目预决赛的资格。
(四)如获得资格的参赛运动员因故无法参赛,后续名次参赛运动员依次递补。若出现无替补情况,由自治区羽毛球协会根据实际情况直接选派运动员参赛。
十、参赛经费
(一)大会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除拉萨市运动员(队)外,其他参加自治区选拔赛的运动员(队)参赛期间的食宿费由主办单位承担,差旅费由派出单位承担。
(二)技术官员报到至离会期间,主办单位将负担其食宿、交通、裁判费等相关费用。
十一、仲裁和裁判员
仲裁、裁判员由主办单位统一选派。
十二、报名
(一)报名人数
各参赛单位在每个年龄组限报三对,以下人员可以不占名额报名:
1.在第十二届全区运动会羽毛球比赛获得双打前三名的;
2.在区直机关全民健身运动会获得双打前三名的。
(二)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时间为通知发布之日至2021年6月10日。报名方式分为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两种方式。
(三)报名联系人及地址
1.报名联系人:刘秦,联系电话:13908917857
2.现场报名地址:柳梧新区群众健康服务中心二楼羽毛球馆。
(四)报名材料清单(网上报名需扫描件,现场报名需原件):
1.报名表。
2.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3.运动员资格证明材料:
(1)户籍所在地为西藏:以本人户口簿为依据,要求落户1年以上,即2020年5月1日前落户有效。
(2)长期居住地为西藏:以本人居住证或社保缴纳记录为依据,均要求满1年,即证明材料2020年5月1日起至2021年4月30日连续有效。
(3)就职单位为西藏:以劳动合同、收入及纳税证明、社保证明等为依据,要求就职1年以上,即证明材料2020年5月1日起至2021年4月30日连续有效。
十三、防疫防控措施及要求
根据疫情防控要求,承办单位制定科学有序的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全面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确保赛事顺利进行。
十四、本规程解释权属主办单位。
联系人:徐 彪
电 话:0891-6326781
十五、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我要上全运”第十四届全国运动会群众比赛
羽毛球项目西藏自治区选拔赛报名表
单位(盖章): 领队: 教练员:
序号 | 参赛组别 | 运动员姓名 | 性别 | 身份证号码 | 联系方式 | 配对选手 |
报名联系人: 联系方式: 填表时间:
附件3
“我要上全运”第十四届全国运动会群众比赛网球项目西藏自治区选拔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西藏自治区体育局(西藏自治区体育总会)
二、承办单位
西藏自治区体育局群众体育处
西藏自治区网球协会
三、时间、地点
选拔时间:2021年6月11日至12日
选拔地点:赛马场网羽馆网球场
四、竞赛组别
(一)男子单打
(二)女子单打
(三)男子双打
(四)女子双打
(五)男子团体
(六)女子团体
五、运动员资格与审查
(一)运动员资格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经县级以上医务部门检查证明身体健康,运动员本人身体条件满足网球项目比赛需要;
3.运动员出生日期在1966年1月1日至1996年5月1日之间(不含5月1日);
4.网球专业运动员及软式网球专业运动员(包括退役网球运动员和软式网球运动员)不得参赛。网球和软式网球专业运动员指包括但不限于有国家体育总局网球项目注册记录的运动员、参加过ITF、ATP、WTA、洲际网球及软式网球赛、国际软式网球系列赛及全国性网球和软式网球赛事(青少年U18以下除外)的运动员。
5.运动员本人户籍所在地、长期居住地或就职单位(落户、就职1年以上)为西藏自治区,以上3个条件满足其一即可。
(1)户籍所在地以本人户口薄(原件)为依据。
(2)长期居住地以本人居住证或社保缴纳记录(满1年)为依据。
(3)就职单位以劳动合同、收入及纳税证明为依据。
注:满1年是指以上证件、证明和合同须在2020年5月1日起至2021年4月30日连续有效。
6.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四届运动会群众比赛项目竞赛规程总则》和国家体育总局有关通知的各项规定。
(二)资格审查
1.主办单位将依据有关规定对运动员参赛资格进行审查,选拔的最终运动员名单通过网络公示接受各参赛单位和社会监督。各参赛单位可利用自查、互查和举报等形式,对运动员参赛资格进行审核与监督。
2.运动员参赛资格经查有违反规定的,个人项目取消本人参赛资格和比赛成绩;2人和2人以上项目取消全队参赛资格和比赛成绩。此外,还将根据相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和单位进行处罚。
3.运动员(队)被取消参赛资格和比赛成绩的,已完成的比赛结果不再改变,其被取消的名次依次递补。
六、参加办法
(一)以地市为参赛单位报名组队参赛。各地市可通过选拔或推荐的形式选出本地市最高水平的运动员和运动队参加自治区选拔赛。各地(市)体育局(教育体育局)具体负责本地市报名和组队参赛工作。
(二)满足竞赛规程报名要求的个人可通过自治区网球协会报名,经协会审核批准同意后方可参赛。自治区网球协会可根据历届网球比赛成绩推荐优秀运动员直接参加选拔赛。
(三)为保障选拔出的运动员(队)的集训和参赛工作,运动员在报名时需提供经由本人所属单位盖章同意其参加入选后的集训和比赛的函,各地市和各单位应予以大力支持。
(四)所有赛会人员自行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如未办理意外伤害险,责任自负。
七、竞赛办法
(一)比赛采用由中国网球协会审定的最新《网球竞赛规则》。
(二)各项目竞赛办法根据报名情况制定并于赛前公布。
(三)比赛采用一盘无占先决胜制。
(四)赛前,运动员上场需提供二代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交裁判员检查。
八、比赛器材
(一)器材:由大会提供的符合比赛要求的比赛器材。
(二)网球:天龙4号球。
九、奖励办法
(一)各竞赛组别录取前3名,对获得各竞赛组别前3名的运动员颁发奖金和证书。
(二)组别报名如出现空缺,则取消该组别的选拔赛。报名人数不足3人(队)的竞赛组别,只录取名次不颁发奖金。
(三)获得各竞赛组别冠军的参赛运动员将获得代表我区参加第十四届全国运动会群众比赛网球项目预决赛的资格。
(四)如获得资格的参赛运动员因故无法参赛,后续名次参赛运动员依次递补。若出现无替补情况,由自治区网球协会根据实际情况直接选派运动员参赛。
十、参赛经费
(一)大会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除拉萨市运动员(队)外,其他参加自治区选拔赛的运动员(队)参赛期间的食宿费由主办单位承担,差旅费由派出单位承担。
(二)技术官员报到至离会期间,主办单位将负担其食宿、交通、裁判费等相关费用。
十一、仲裁和裁判员
仲裁、裁判员由主办单位统一选派。
十二、报名
(一)报名人数
各参赛单位可报领队1人,教练员1人,每个单打项目3人,每个双打项目3对,每个团体项目2队。以下人员可以不占名额报名:在自治区网球协会举办的网球比赛中获得前三名的运动员(队)。
(二)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时间为通知发布之日至2021年6月9日。报名方式分为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两种方式。
(三)报名联系人及地址
1.报名联系人:杨老师,联系电话:18691160207
2.现场报名地址:赛马场网羽馆。
(四)报名材料清单(网上报名需扫描件,现场报名需原件):
1.报名表。
2.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3.运动员资格证明材料:
(1)户籍所在地为西藏:以本人户口簿为依据,要求落户1年以上,即2020年5月1日前落户有效。
(2)长期居住地为西藏:以本人居住证或社保缴纳记录为依据,均要求满1年,即证明材料2020年5月1日起至2021年4月30日连续有效。
(3)就职单位为西藏:以劳动合同、收入及纳税证明、社保证明等为依据,要求就职1年以上,即证明材料2020年5月1日起至2021年4月30日连续有效。
十三、防疫防控措施及要求
根据疫情防控要求,承办单位制定科学有序的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全面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确保赛事顺利进行。
十四、本规程解释权属主办单位。
联系人:徐 彪
电 话:0891-6326781
十五、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我要上全运”第十四届全国运动会群众比赛
网球项目西藏自治区选拔赛报名表
单位(盖章): 领队: 教练员:
序号 | 参赛组别 | 运动员姓名 | 性别 | 身份证号码 | 联系方式 | 备注 |
报名联系人: 联系方式: 填表时间:
附件4
“我要上全运”第十四届全国运动会群众比赛篮球项目西藏自治区选拔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西藏自治区体育局(西藏自治区体育总会)
二、承办单位
西藏自治区体育局群众体育处
西藏自治区篮球协会
三、时间、地点
选拔时间:2021年6月19日至20日
选拔地点:西藏自治区体育馆
四、竞赛组别
(一)三人篮球男子城市街道(社区)组
(二)三人篮球男子农村乡镇组
(三)三人篮球男子企事业单位组
(四)三人篮球女子组
五、运动员资格与审核
(一)运动员资格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运动员须经县级以上医务部门检查证明身体健康(包含心电图)。
3.运动员须为25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1971年5月1日至1996年4月30日期间出生)。
4.运动员本人户籍所在地、长期居住地或就职单位(落户、就职1年以上)为西藏自治区,以上3个条件满足其一即可。
(1)户籍所在地以本人户口薄(原件)为依据。
(2)长期居住地以本人居住证或社保缴纳记录(满1年)为依据。
(3)就职单位以劳动合同、收入及纳税证明、社保证明为依据。
注:满1年是指以上证件、证明和合同须在2020年5月1日起至2021年4月30日连续有效。
5.专业运动员(含退役专业运动员)不能参加群众组比赛。即参加一级以上(不含一级)等级赛事的运动员不能参赛,包括参加过可评运动健将和国际运动健将等级的赛事如国际赛事(奥运会、大运会、亚运会、世界杯、亚锦赛等)、CBA、NBL、WCBA联赛以及全运会成年组比赛等。相关赛事目录附后,具体名单从中国篮协大数据平台查询。
6.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四届运动会群众比赛项目竞赛规程总则》和国家体育总局有关通知的各项规定。
(二)资格审核
1.主办单位将依据有关规定对运动员参赛资格进行审查,选拔的最终运动员名单通过网络公示接受各参赛单位和社会监督。各参赛单位可利用自查、互查和举报等形式,对运动员参赛资格进行审核与监督。
2.运动员参赛资格经查有违反规定的,取消全队参赛资格和比赛成绩。此外,还将根据相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和单位进行处罚。
3.运动员(队)被取消参赛资格和比赛成绩的,已完成的比赛结果不再改变,其被取消的名次依次递补。
六、参加办法
(一)以地市为参赛单位报名组队参赛。各地市可通过选拔或推荐的形式选出本地市最高水平的运动队参加自治区选拔赛。各地(市)体育局(教育体育局)具体负责本地市报名和组队参赛工作。
(二)自治区篮球协会可根据第十二届全区运动会、西藏自治区直属机关全民健身运动会等重要赛事比赛成绩推荐优秀运动队直接参加选拔赛。
(三)为保障选拔出的运动队的集训和参赛工作,运动员在报名时需提供经由本人所属单位盖章同意其参加入选后的集训和比赛的函,各地市和各单位应予以大力支持。
(四)所有赛会人员自行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如未办理意外伤害险,责任自负。
七、竞赛办法
(一)比赛采用中国篮球协会审定的最新《三对三篮球规则》及规则解释,每场比赛10分钟。
(二)比赛视参赛队伍数量决定比赛赛制。
八、比赛器材
比赛用球采用国际篮联认证的专用球(6号球大小,7号球质量),由大会统一提供。
九、奖励办法
(一)各竞赛组别录取前3名,对获得各竞赛组别前3名的运动队颁发奖金和证书。
(二)组别报名如出现空缺,则取消该组别的选拔赛。报名人数不足3队的竞赛组别,只录取名次不颁发奖金。
(三)获得各竞赛组别冠军的运动队将获得代表我区参加第十四届全国运动会群众比赛篮球项目预决赛的资格。
(四)如获得资格的参赛运动队因故无法参赛,后续名次参赛运动队依次递补。若出现无替补情况,由自治区篮球协会根据实际情况直接选派运动队参赛。
十、参赛经费
(一)大会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除拉萨市运动员(队)外,其他参加自治区选拔赛的运动员(队)参赛期间的食宿费由主办单位承担,差旅费由派出单位承担。
(二)技术官员报到至离会期间,主办单位将负担其食宿、交通、裁判费等相关费用。
十一、仲裁和裁判员
仲裁、裁判员由主办单位统一选派。
十二、报名
(一)报名人数
各参赛单位在每个组别限报1队,每队可报领队1人、教练员1名、队医1名、运动员6名。以下队伍可以不占名额报名:在区直机关全民健身运动会三人篮球项目比赛获得前三名的队伍。
(二)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时间为通知发布之日至2021年6月16日。报名方式分为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两种方式。
(三)报名联系人及地址
1.报名联系人:韩国良,联系电话:18108980809
2.现场报名地址:自治区体育局竞技体育处。
(四)报名材料清单(网上报名需扫描件,现场报名需原件):
1.报名表。
2.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3.运动员资格证明材料:
(1)户籍所在地为西藏:以本人户口簿为依据,要求落户1年以上,即2020年5月1日前落户有效。
(2)长期居住地为西藏:以本人居住证或社保缴纳记录为依据,均要求满1年,即证明材料2020年5月1日起至2021年4月30日连续有效。
(3)就职单位为西藏:以劳动合同、收入及纳税证明、社保证明等为依据,要求就职1年以上,即证明材料2020年5月1日起至2021年4月30日连续有效。
十三、防疫防控措施及要求
根据疫情防控要求,承办单位制定科学有序的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全面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确保赛事顺利进行。
十四、本规程解释权属主办单位。
联系人:徐 彪
电 话:0891-6326781
十五、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我要上全运”第十四届全国运动会群众比赛
篮球项目西藏自治区选拔赛报名表
报名单位(盖章): 参赛单位(盖章):
序号 | 参赛组别 | 姓名 | 性别 | 身份证号码 | 联系方式 | 备注 |
领队 | ||||||
教练员 | ||||||
队医 | ||||||
运动员 | ||||||
运动员 | ||||||
运动员 | ||||||
运动员 | ||||||
运动员 | ||||||
运动员 |
报名联系人: 联系方式: 填表时间:
附件5
“我要上全运”第十四届全国运动会群众比赛气排球项目西藏自治区选拔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西藏自治区体育局(西藏自治区体育总会)
二、承办单位
西藏自治区体育局群众体育处
西藏民族大学体育学院
西藏自治区排球协会筹备组
三、时间、地点
(一)A组青年组选拔赛
选拔时间:2021年6月5日(星期六)10:00
选拔地点:赛马场体彩公园羽毛球馆
(二)B组中年组选拔赛
选拔时间:2021年6月2日(星期三)17:00
选拔地点:西藏民族大学露天羽毛球场
四、竞赛组别
A组:青年组(以地市、行业体协为单位组队,每单位男、女各报一支队伍参赛)。
B组:中年组,分为城市街道、社区(中年组)、农村乡镇(中年组)、企事业单位(中年组)。
比赛共计4个竞赛组别。各竞赛组分别设男子组和女子组。共8个组别。
五、运动员资格与审核
(一)运动员资格
1.参加本次比赛的运动员,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四届运动会群众比赛项目竞赛规程总则》的资格规定要求,必须符合国家体育总局第十四届全运会纪律检查委员会有关通知中的相关规定要求。
2.必须是经县级以上医务部门检查证明身体健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参赛运动员(队)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四届运动会群众比赛项目总规程》的规定。
3.参赛运动员年龄符合以下要求:
(1)青年组运动员年龄为30岁-44岁(1991年5月1日以前出生-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城市街道(社区)组、农村乡镇组、企事业单位组三个组别运动员年龄为45岁-59岁(1976年1月1日以前出生-196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各组别领队和教练员年龄不得超过70岁(即1951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者)。
4.运动员本人户籍所在地、长期居住地或就职单位(落户、就职1年以上)为西藏自治区,以上3个条件满足其一即可。
(1)户籍所在地以本人户口薄(原件)为依据。
(2)长期居住地以本人居住证或社保缴纳记录(满1年)为依据。
(3)就职单位以劳动合同、收入及纳税证明、社保证明为依据。
注:满1年是指以上证件、证明和合同须在2020年5月1日起至2021年4月30日连续有效。
5.下列经历之一者,不得报名参赛
(1)在中国排球协会专业运动员注册系统中有过注册记录的排球、沙滩排球运动员。
(2)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解放军、计划单列市、行业体协等体工队有过正式编制的排球、沙滩排球运动员。
(3)凡参加过国家体育总局全国性竞赛计划内排球、沙滩排球比赛者。
(二)资格审核
1.主办单位将依据有关规定对运动员参赛资格进行审查,选拔的最终运动员名单通过网络公示接受各参赛单位和社会监督。各参赛单位可利用自查、互查和举报等形式,对运动员参赛资格进行审核与监督。
2.运动员参赛资格经查有违反规定的,取消全队参赛资格和比赛成绩。此外,还将根据相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和单位进行处罚。
3.运动员(队)被取消参赛资格和比赛成绩的,已完成的比赛结果不再改变,其被取消的名次依次递补。
六、参加办法
(一)以地市为参赛单位报名组队参赛。各地市可通过选拔或推荐的形式选出本地市最高水平的运动队参加自治区选拔赛。各地(市)体育局(教育体育局)具体负责本地市报名和组队参赛工作。
(二)A组以地市、行业体协为单位组队参加比赛;B组以县、区或县处级以下的街道、乡镇、企事业单位为单位组队参加比赛。各地市每个组别只可报1支队伍参赛。每队可报运动员10人,其中教练员1人,领队1人(领队、教练员可兼运动员),每队人数不得超过10人。
(三)自治区排球协会筹备组可根据西藏自治区直属机关全民健身运动会气排球项目比赛等重要赛事比赛成绩推荐优秀运动员(队)直接参加选拔赛。
(四)为保障选拔出的运动队的集训和参赛工作,运动员在报名时需提供经由本人所属单位盖章同意其参加入选后的集训和比赛的函,各地市和各单位应予以大力支持。
(五)所有赛会人员自行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如未办理意外伤害险,责任自负。
七、竞赛办法
(一)比赛采用由中国排球协会最新审定的《气排球竞赛规则(2017-2020)》。
(二)比赛视参赛队伍数量决定比赛赛制,采用循环制或单场淘汰制。
(三)比赛采用每球得分制,即胜一球得一分。比赛采用三局两胜制。
八、比赛器材
比赛用球采用宇生富6001,由大会统一提供。
九、奖励办法
(一)各竞赛组别录取前3名,对获得各竞赛组别前3名的运动员颁发奖金和证书。
(二)组别报名如出现空缺,则取消该组别的选拔赛。报名人数不足3队的竞赛组别,只录取名次不颁发奖金。
(三)获得各竞赛组别冠军的参赛运动员将获得代表我区参加第十四届全国运动会群众比赛气排球项目预决赛的资格。
(四)如获得资格的参赛运动队因故无法参赛,后续名次参赛运动队依次递补。若出现无替补情况,由自治区排球协会筹备组根据实际情况直接选派运动队参赛。
十、参赛经费
(一)大会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除拉萨市运动员(队)外,其他参加自治区选拔赛的运动员(队)参赛期间的食宿费由主办单位承担,差旅费由派出单位承担。
(二)技术官员报到至离会期间,主办单位将负担其食宿、交通、裁判费等相关费用。
十一、仲裁和裁判员
仲裁、裁判员由主办单位统一选派。
十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时间为通知发布之日至赛前一天。报名方式分为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两种方式。
(二)报名联系人及报名地址
1.A组青年组选拔赛
报名联系人:石振,联系方式:13308986219
现场报名地址:西藏大学体育教研室
2.B组中年组选拔赛
报名联系人:王玉闯,联系方式:13892014894
现场报名地址:西藏民族大学体育学院
(三)报名材料清单(网上报名需扫描件,现场报名需原件):
1.报名表。
2.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3.运动员资格证明材料:
(1)户籍所在地为西藏:以本人户口簿为依据,要求落户1年以上,即2020年5月1日前落户有效。
(2)长期居住地为西藏:以本人居住证或社保缴纳记录为依据,均要求满1年,即证明材料2020年5月1日起至2021年4月30日连续有效。
(3)就职单位为西藏:以劳动合同、收入及纳税证明、社保证明等为依据,要求就职1年以上,即证明材料2020年5月1日起至2021年4月30日连续有效。
十三、防疫防控措施及要求
根据疫情防控要求,承办单位制定科学有序的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全面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确保赛事顺利进行。
十四、本规程解释权属主办单位。
联系人:徐 彪
电 话:0891-6326781
十五、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我要上全运”第十四届全国运动会群众比赛
气排球项目西藏自治区选拔赛报名表
报名单位(盖章): 参赛单位(盖章):
序号 | 参赛组别 | 姓名 | 性别 | 身份证号码 | 联系方式 | 备注 |
领队兼运动员 | ||||||
教练员兼运动员 | ||||||
运动员 | ||||||
运动员 | ||||||
运动员 | ||||||
运动员 | ||||||
运动员 | ||||||
运动员 | ||||||
运动员 | ||||||
运动员 |
报名联系人: 联系方式: 填表时间:
附件6
“我要上全运”第十四届全国运动会群众比赛棋牌类项目西藏自治区选拔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西藏自治区体育局(西藏自治区体育总会)
二、承办单位
西藏自治区体育局群众体育处
西藏自治区棋类协会
西藏自治区围棋协会
西藏自治区桥牌协会
三、时间、地点
选拔时间:2021年6月5日至6日
选拔地点:自治区社会体育和民族传统体育指导管理中心篮球馆
四、竞赛组别
(一)围棋
1.男子全民团体组(3人)
2.女子全民团体组(2人)
3.男子个人公开组
4.男子个人业余组
5.女子个人公开组
6.女子个人业余组
7.混合双人公开组
8.混合双人业余组
(二)象棋
1.男子个人业余组
2.女子个人业余组
3.男子团体业余组(3人)
4.女子团体业余组(2人)
(三)国际象棋
1.男子个人业余组(快棋)
2.女子个人业余组(快棋)
3.男子团体业余组(2人)
4.女子团体业余组(2人)
(四)桥牌
1.男子团体赛(业余组,4-6人)
2.女子团体赛(4-6人)
3.混合团体赛(4-6人)
4.双人赛(业余组)
五、运动员资格与审查
(一)运动员资格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经县级以上医务部门检查证明身体健康。
3.年龄要求:
(1)围棋项目和象棋项目运动员须为25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1961年5月1日至1996年4月30日期间出生)。
(2)国际象棋项目运动员须为25周岁以上,65周岁以下(1956年5月1日至1996年4月30日期间出生)。
(3)桥牌项目运动员须为25周岁以上,70周岁以下(1951年5月1日至1996年4月30日期间出生)。
4.运动员本人户籍所在地、长期居住地或就职单位(落户、就职1年以上)为西藏自治区,以上3个条件满足其一即可。
(1)户籍所在地以本人户口薄(原件)为依据。
(2)长期居住地以本人居住证或社保缴纳记录(满1年)为依据。
(3)就职单位以劳动合同、收入及纳税证明、社保证明为依据。
注:满1年是指以上证件、证明和合同须在2020年5月1日起至2021年4月30日连续有效。
5.西藏阜康围棋队在中国围棋协会注册的高水平运动员可代表我区参加围棋项目公开组比赛。
6.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四届运动会群众比赛项目竞赛规程总则》和围棋、象棋、国际象棋、桥牌四个项目的单项竞赛规程以及国家体育总局有关通知的各项规定。
(二)资格审查
1.主办单位将依据有关规定对运动员参赛资格进行审查,选拔的最终运动员名单通过网络公示接受各参赛单位和社会监督。各参赛单位可利用自查、互查和举报等形式,对运动员参赛资格进行审核与监督。
2.运动员参赛资格经查有违反规定的,取消本人和其参赛队的参赛资格和比赛成绩。此外,还将根据相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和单位进行处罚。
3.运动员(队)被取消参赛资格和比赛成绩的,已完成的比赛结果不再改变,其被取消的名次依次递补。
六、参加办法
(一)以地市为参赛单位报名组队参赛。各地市可通过选拔或推荐的形式选出本地市最高水平的运动员参加自治区选拔赛。各地(市)体育局(教育体育局)具体负责本地市报名和组队参赛工作。
(二)满足竞赛规程报名要求的个人可通过各项目自治区级体育协会报名,经协会审核批准同意后方可参赛。协会可根据第十二届全区运动会、西藏自治区直属机关全民健身运动会等重要赛事比赛成绩推荐优秀运动员直接参加选拔赛。
(三)为保障选拔出的运动员的集训和参赛工作,运动员在报名时需提供经由本人所属单位盖章同意其参加入选后的集训和比赛的函,各地市和各单位应予以大力支持。
(四)所有赛会人员自行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如未办理意外伤害险,责任自负。
七、竞赛办法
(一)围棋比赛采用由中国围棋协会审定的最新围棋竞赛规则。象棋比赛采用中国象棋协会审定的《象棋竞赛规则(2020版)》。国际象棋比赛采用中国国际象棋协会审定的《2020版国际象棋裁判手册》。桥牌比赛采用中国桥牌协会2018年审定的《中国桥牌竞赛规则》以及《中国桥牌竞赛规则补充规定》(2020年度)。
(二)比赛方法根据报名情况确定。
八、比赛器材
由大会提供的符合比赛要求的比赛器材。
九、奖励办法
(一)各竞赛组别录取前3名,对获得各竞赛组别前3名的运动员(队)颁发奖金和证书。
(二)组别报名如出现空缺,则取消该组别的选拔赛。报名人数不足3人(队)的竞赛组别,只录取名次不颁发奖金。
(三)获得各竞赛组别冠军的参赛运动员(队)将获得代表我区参加第十四届全国运动会群众比赛项目预决赛的资格。
(四)如获得资格的参赛运动员(队)因故无法参赛,后续名次参赛运动员(队)依次递补。若出现无替补情况,由协会根据实际情况直接选派运动员(队)参赛。
十、参赛经费
(一)大会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除拉萨市运动员(队)外,其他参加自治区选拔赛的运动员(队)参赛期间的食宿费由主办单位承担,差旅费由派出单位承担。
(二)技术官员报到至离会期间,主办单位将负担其食宿、交通、裁判费等相关费用。
十一、仲裁和裁判员
仲裁、裁判员由主办单位统一选派。
十二、报名
(一)报名人数
各参赛单位在每个项目每个组别限报三人(队),各参赛队可报领队1人,教练员1人。以下人员可以不占名额报名:
1.在第十二届全区运动会围棋和桥牌比赛获得前三名的;
2.在区直机关全民健身运动会围棋和象棋项目获得前三名的。
(二)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时间为通知发布之日至2021年6月3日。报名方式分为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两种方式。
(三)报名联系人及地址
1.报名联系人:赵钧,联系电话:18989998679
2.现场报名地址:雅布棋院。
(四)报名材料清单(网上报名需扫描件,现场报名需原件):
1.报名表。
2.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3.运动员资格证明材料:
(1)户籍所在地为西藏:以本人户口簿为依据,要求落户1年以上,即2020年5月1日前落户有效。
(2)长期居住地为西藏:以本人居住证或社保缴纳记录为依据,均要求满1年,即证明材料2020年5月1日起至2021年4月30日连续有效。
(3)就职单位为西藏:以劳动合同、收入及纳税证明、社保证明等为依据,要求就职1年以上,即证明材料2020年5月1日起至2021年4月30日连续有效。
十三、防疫防控措施及要求
根据疫情防控要求,承办单位制定科学有序的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全面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确保赛事顺利进行。
十四、本规程解释权属主办单位。
联系人:徐 彪
电 话:0891-6326781
十五、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我要上全运”第十四届全国运动会群众比赛
棋牌类项目西藏自治区选拔赛报名表
单位(盖章):
序号 | 参赛项目 | 参赛组别 | 姓名 | 性别 | 身份证号码 | 联系方式 | 备注 |
领队 | |||||||
教练员 | |||||||
运动员 | |||||||
运动员 | |||||||
运动员 | |||||||
运动员 | |||||||
运动员 | |||||||
运动员 | |||||||
运动员 | |||||||
运动员 | |||||||
运动员 | |||||||
运动员 |
报名联系人: 联系方式: 填表时间:
附件7
关于同意XXX同志参加第十四届全国运动会群众比赛XX项目西藏自治区选拔赛的函
自治区体育局:
我单位XXX同志计划参加第十四届全国运动会群众比赛XX项目西藏自治区选拔赛。为支持西藏体育事业发展,从展示西藏人民精神面貌,为西藏人民群众争光的大局出发,我单位同意XXX同志参加自治区选拔赛;如XXX同志在自治区选拔赛中最终获得优胜,获得代表我区参加第十四届全国运动会群众比赛XXX项目的参赛资格,我单位将全力支持XXX同志参加选拔后的集训和比赛工作。
特此函达。
单位(盖章):XXX
2021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