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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体育局普法责任清单

发布时间: 2021年12月20日 来源: 西藏自治区体育局


单位名称

普及的法律法规、政策

工作举措

责任部门

区体育局

《西藏自治区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藏政发〔2016〕75号)

组织开展以“全民健身日”系列活动、区直机关全民健身运动会、西藏登山大会、新年登高、农牧民运动会为代表的全民健身活动;开展以“三送”“六进”为代表的志愿服务活动,以传统节庆为节点的民族传统体育;积极引导社会体育指导员,营造良好的全民健身氛围;举办青少年体育冬夏令营,大力普及青少年体育活动,提高青少年身体素质;充分调动青少年、职工、妇女、老年人、农牧民参与体育锻炼的积极性,推动全民健身体育广泛开展,积极普及《西藏自治区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政策法规。

局群体处、经济处,区社体中心

区体育局

《西藏自治区登山条例》

积极开展攀登山峰、登山环保等法治宣传工作,落实登山执法工作。

区登山队

区体育局

《反兴奋剂条例》

在自治区体育社会团体、运动员管理单位开展反兴奋剂宣传,通过各种形式开展反兴奋剂宣传工作,全面推进反兴奋剂教育,共同构建反兴奋剂教育预防体系。

区竞体中心、社体中心、登山队、体科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