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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体育局2017年度本级体育彩票公益金使用情况公告

发布时间: 2018年04月23日 来源:


西藏自治区体育局2017年度本级体育彩票公益金使用情况公告


2017年度,我区共筹集本级体育彩票公益金12,533.23万元,使用本级体育彩票公益金8,346.36万元。

自治区体育局依据体育彩票“来之于民、用之于民”的宗旨,按照面向基层、面向大众、统筹规划、突出重点、科学合理、讲求实效的原则,坚持公开、公正、透明,严格按程序审批,主要用于实施群众体育工作、资助竞技体育工作和资助残疾人事业。2017年度,按照自治区财政厅批复预算,将本级体育彩票公益金的43.04%用于实施群众体育工作,4.77%用于资助竞技体育工作,42.60%用于补助各地市体育事业发展(各地市自行公告),9.59%用于脱贫攻坚。根据《西藏自治区彩票公益金管理办法(暂行)》的相关规定,现对2017年度自治区体育局本级体育彩票公益金使用情况公告如下:

一、实施群众体育工作情况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全民健身条例》《全民健身计划(2016—2020年)》,构建公共体育服务体系,动员社会共同参与全民健身事业,自治区体育局安排使用3,592.68万元,用于援建与维护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和捐赠体育健身器材、资助群众体育组织和队伍建设、资助或组织开展全民健身活动、组织开展全民健身科学研究与宣传等工作,促进全民健身事业发展。

(一)援建与维护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和捐赠体育健身器材2,703.35万元。

1.公共体育场馆建设与维护2,138.31万元。

为改善我区现有体育场馆现状,满足群众健身需求,投入2,138.31万元用于各地市体育场建设、维修和改造。其中,四川彭山训练基地2,000万元;日喀则岗巴县龙中乡乡镇多功能活动广场建设项目138.31万元。

2. 残疾人体育事业130.00万元。

 为适应全面加快小康进程的需要,满足广大残疾人日益增长的文化体育服务需求,保障残疾人平等享有文化体育公共服务的权益,投入130.00万元用于购置残疾人康复体育健身器材。

3.其他项目及工程435.04万元。

为改善群众健身条件,投入435.04万元用于各种健身场地建设改造,其中,区直机关单位健身活动室配备体育健身器材300.00万元;西藏自治区科研实验楼附属设施建设60.00万元;西藏自治区政府四号院健身步道工程75.04万元。

(二)资助群众体育组织和队伍建设60.00万元。

为促进社会体育指导员事业发展,投入60.00万元用于支持开展社会体育指导员工作,其中举办各类培训班(社会指导员、健身健美等五项)20.00万元;社会体育指导员上岗激励40.00万元。

(三)资助或组织开展全民健身活动779.93万元。

1.示范性全民健身活动160.00万元。

为发挥示范性全民健身活动的示范带动作用,举办2017年全民健身宣传活动周活动经费20.00万元;资助创建全区全民健身特色品牌活动经费140.00万元。

2.青少年阳光体育活动30.00万元。

为组织开展青少年阳光体育活动,提高青少年体育素养,投入30.00万元用于举办2017年全国青少年“未来之星”阳光体育大会西藏分会场活动及组队赴银川参赛。

3.其他活动589.93万元。

为组织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大力发展全民健身事业,投入472.43万元用于开展全区各类全民健身活动。其中,全民健身现场推进会117.50元;2017年全区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和体育传统项目学校管理人员培训班16.00万元;各体育协会开展活动经费30.00万元;举办全区啦啦操大赛及“格桑花杯”系列比赛40.00万元;第五届青少年户外夏令营活动经费20.00万元;举办欢乐跑中国10公里锦标赛(西藏鲁朗站)30.26万元;支持社会民族传统体育下基层30.63万元;举办2017年全国滑雪登山交流大会79.60万元;举办全国轮滑大赛13.60万元;组队参加全国比赛(排舞、广场舞、技能交流展示)56.00万元;举办民族传统体育项目(押加、响箭、藏式摔跤)交流赛42.00万元;举办2017年田径耐力项目高原地区对抗赛74.34万元;举办高原耐力项目训练营活动40.00万元。

(四)组织开展西藏自治区体育事业宣传49.40万元。

为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的体育需求、保障和改善民生,投入49.40万元用于体育文化博览会、体育旅游博览会参展费。

二、资助竞技体育工作情况

2017年,自治区体育局安排本级体育彩票公益金398.48万元,用于举办或承办省级及以上大型体育赛事、改善训练比赛场地设施条件、资助体育后备人才培养、支持运动队参加国际国内运动会、补充运动员保障支出等。

(一)改善训练比赛场地设施条件178.83万元。

为改善训练条件,投入178.83万元用于改善训练比赛场地设施条件,其中,西藏自治区体育运动技术学校修围墙项目74.22万元;北京竞技马术场维修项目104.61万元。

(二)资助体育后备人才培养149.65万元。

为培养体育后备人才力量,投入149.65万元用于运动员训练环境硬件和软件建设,其中,运动员活动中心改造工程96.60万元;攀岩队后备人才保障费(装备、集训、参赛、培训等)53.05万元。

(三)其他70.00万元。

为提高教练员、裁判员业务水平,投入70.00万元用于教练员、裁判员更新业务知识、提升能力培训等,其中,外籍教练聘请费50.00万元;全区田径教练员、裁判员培训班20.00万元。

三、用于补助各地市体育事业发展3,555.20万元。

其中,拉萨市492.98万元,日喀则市825.65万元(含定日县支持边境县公共体育事业发展资金40.00万元),山南市330.69万元,林芝市383.87万元(含朗县、察隅县支持边境县公共体育事业发展资金各40.00万元),昌都市675.31万元,那曲地区572.77万元,阿里地区273.93万元(含札达县支持边境县公共体育事业发展资金40.00万元)。

四、用于脱贫攻坚800.00万元。




                                                                     西藏自治区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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